县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山西省发改委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改革全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晋发改收费发〔2020〕56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柳林县发展和改革局 柳林县财政局
2021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