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农发〔2024〕59号
柳林县2024年生猪补贴实施方案
为稳定生猪产能,保障肉产品供给,充分调动农民养猪积极性,结合我县生猪养殖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补贴对象与标准
1.补贴对象
全县所有饲养能繁母猪的场(户)。
2.补贴标准
每头能繁母猪补贴200元。
实施程序
乡镇统计核查能繁母猪数量
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畜牧兽医相关人员开展统计核实工作,统计结果将作为2024年能繁母猪补贴发放的基本依据。由各乡镇组织相关人员逐场逐户核查能繁母猪的实际存栏数量,并填写“附表”,在核查过程中必须做到:①核查组人员在严格消毒的基础上进入圈舍,或者由养殖场人员进入圈舍现场录制视频,证明能繁母猪数量;②现场查看养殖场户免疫、生产记录档案,核查表必须经养殖户和统计核查人员共同签字确认;③统计核查结束后,乡村两级张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将附件1、附件2、核查现场照片和公示照片(远近照)等相关资料上报县农业农村局。(联系人:邓建宏 13613581778)
县级抽查核实能繁母猪数量
县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服务中心相关人员对各乡镇上报能繁母猪数据进行随机抽验核查,确保能繁母猪数据真实可靠。对于虚报、多报、重报等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补贴发放方式
补贴资金由县农业农村局直接发放到户。
补贴资金发放实行村级公示,由乡(镇)政府组织兽医站、各村委将养殖户姓名或养殖场名称、能繁母猪存栏数量、补贴标准和补贴金额等情况在补贴场(户)所在村张榜公示一周,接受群众监督,并拍照留存。
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
为了确保能繁母猪补贴工作的顺利开展,各乡镇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迅速开展工作。
强化资金使用管理
补贴资金实行专帐管理,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套取、挤占、截留、挪用,确保补贴资金落到实处。
附件:1.柳林县2024年能繁母猪核查表
2.柳林县2024年能繁母猪核查汇总表
柳林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