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农发〔20241

柳林县农业农村

于印发柳林县2024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

资金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山西省农业农村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第一批)安排计划及任务清单的通知晋农发2023117,为做好项目,我局制定了项目实施指导意见,请各乡镇人民政府依据指导意见,积极上报,抓好项目落实。 

附件:柳林县2024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指导意见

柳林县农业农村局

202413


附件

柳林县2024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实施

指导意见

一、目标任务

对我县良种猪提供良种补贴,带动脱贫户、监测户增收。

二、实施范围

在全县范围内实施,补助对象为脱贫户、监测户,以及带动脱贫户监测户的生猪养殖场、合作社等养殖主体。

三、实施内容

一是支持补助对象使用有资质的公猪站生产的优质猪精液二是支持补助对象从有资质的种猪场引进优质种猪。

四、实施方式

补贴方式

养殖主体申报,乡镇审核后上报农业农村局,依据相关票据凭证直接对补助对象结算补贴资金。 

补贴标准

1.利用优质猪精液开展人工授精配种改良的,按每头能繁母猪年繁殖2胎、每胎配种使用2份精液、每份精液补贴12.5元计,1头能繁母猪年补贴50

2.引进优质种猪的,每头补贴50元。

(三)提供资料

养殖主体营业执照、法人身份、动物防疫合格证、开户许可证、精液购买清单、优质种猪购买发票、精液出售方的许可证、配种生产记录档案、带动脱贫人口增收的佐证材料等以上资料一式两份均为复印件,于1130日前交回动检院二楼办公室,联系人:邓建宏(13613581778)。

五、管理监督

各乡镇要根据指导意见,结合本地实际,明确项目实施主体、绩效目标,加大宣传力度,加快组织实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完成。要加强资金监管,严禁骗取、套取、挤占、挪用等违规问题发生确保资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