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进一步规范基层购买社会救助服务人员服务,打通政策落地服务困难群众“最后一米”,进一步保障“一老一小一困一残”等困难群众服务对象合法权益,保证社会救助服务人员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信守服务承诺,努力做好服务工作将各项社会救助政策落实到百姓心中,增进民生福祉,助力柳林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决定,现将包片社会救助服务人员工作职责通知如下:

1、协助镇村两级协理员做好受理所辖乡镇村困难家庭或个人申请社会救助及相关入户调查、走访、材料收集上报和信访维稳等工作。听取困难群众要求和建议同时积极联系乡镇社会救助服务人员协同做好服务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

2、协助做好城乡低保、临时救助、特困供养等入户调查,家庭收入核查工作。社会救助股和社会事务股负责提供15个乡镇的特困,低保,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人等花名,调查组的社会救助服务成员在所辖区乡镇社会救助服务人员和村级协理员的配合下,一周完成一个乡镇的调查督查工作,并于每周五上午汇总报告社会救助服务调查组组长,组长及时反馈情况报社会救助股。

3、主动发现报告需救助对象帮助有困难的家庭提出救助申请;主动发现因重大疾病,意外事故,重大突发事件造成生活困难的家庭(包括每月医保局转送的重大疾病名单)随时走访调查,对走访的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并及时推送所涉及的乡镇社会救助服务人员,同时报县民政局社会救助股,并经社会救助股长和分管领导把关后,若需要临时救助的社会救助股及时通知本人和乡镇及时给予救助;若需要享受低保的,及时通知乡镇给予办理;若需要纳入低收入监测户及时纳入系统;若通过走访不符各条件享受低保等政策的,要及时反馈县社会救助股,并通知乡镇及时退出,避免造成国家损失。

4、协助做好社会救助对象动态管理工作及时了解掌握和上报所负责辖区村救助对象家庭人口、家庭收入及家庭财产变化情况,保证凡进必核、有进有出,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5、掌握农村特困老年人的排查认定随时走家串户了解所辖乡镇农村特困老年人的人员数量、健康状况、照料情况、存在困难及监护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及时向所在乡镇社会救助服务人员反馈相关信息,学习掌握社会救助有关基本知识负责督促所辖片区村级协理员开展工作。

6、随机督查走家串户了解掌握村级协理员入户收集困难群众的基础信息、生活状况、实际困难和动态管理情况,同时上报乡镇。做好日间照料中心巡查工作,并及时督促上报。

7、督促村级协理员及时上报符合条件的社会救助人落实纳入低保和社会救助范畴,做好80周岁以上老年人、残疾人两项补贴核实、发放工作。

8、大力宣传党的惠民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使党的各项民政惠民政策精准落实,让广大群众真切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9、做好县、乡(镇)民政部门交办的有关工作。

10、对在工作期间敷衍塞责的社会救助服务人员,将给予相应的处罚甚至退回服务单位,对村级协理员不配合不负责任的给予书面通知乡镇并予以撤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