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市监督检查组对山西同仁康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青龙药房在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8月30期间,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进行检查,发现存在如下违法违规行为,县医保部门根据2024年《医保服务协议》做出追回本金元,扣除违约金元处理,具体情况如下:
1.执业医师与执业药师未实际签字,且部分处方由他人代开而非执业医师本人开具,2022年涉及金额1126元,2023年涉及金额640元,2024年涉及金额472元;
2.中药饮片红参限临床危重患者抢救,药店处方无疾病诊断、执业医师与执业药师未实际签字,2022年涉及金额1960元,2023年涉及金额596元,2024年涉及金额298元;
3.中药饮片西洋参不属于医保支付范围,2022年涉及金额4698元,2023年涉及金额1378元,2024年涉及金额296元;
4.酒制蜂胶不属于医保支付范围,2022年涉及金额3960元,2023年涉及金额2786元,2024年涉及金额0元;
5.安宫牛黄丸(含天然牛黄成分)不属于医保支付范围,2022年涉及金额10764元,2023年涉及金额5980元,2024年涉及金额2392元;
6.牛黄清心丸(含天然牛黄成分)不属于医保支付范围,2022年涉及金额5544元,2023年涉及金额1980元,2024年涉及金额1188元;
7.人血白蛋白限抢救、重症、肝硬化致腹水,药店处方无疾病诊断、执业医师与执业药师未实际签字,2022年涉及金额1956元,2023年涉及金额0元,2024年涉及金额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