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书记
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
县委副书记 统战部部长
常委 政法委书记
常委 人武部政委
常委 宣传部部长
常委 常务副县长
常委 组织部部长 县委党校校长
常委 纪委书记
常委 副县长
副县长 公安局局长
副县长
王建福 副县长
负责城乡建设、城市管理、生态环境、规划和自然资源、地质灾害防治、城乡环境卫生、经济建设投资开发等方面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