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林县公安局

关于对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

C类第024号提案的回复

成明明、任静等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加强“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监管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您在提案中提出的“九小场所”存在的未按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器材、电线私拉乱接、疏散通道不畅、安全出口闭锁等问题确实存在,我局党委对此高度重视,对“九小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管工作采取了以下措施和办法:

一、深入摸排,核清底数,夯实“九小场所”基础数据今年5月,局对照山西省九种小规模场所标准开展了九小场所彻底排查摸底工作,各派出所按照职责明确、配合协调、运转高效、监管有力的要求,将辖区摸底的524九小场所逐一登记造册,按照统一标准、统一分类、统一管理的要求,建立起了规范的消防监督基础档案,做到了九小场所记录明确、登记详实、底数清、情况明。

二、“党建消防”融合发展,打好“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监管政治底色。对党忠诚,是柳林公安镌刻永恒的印记。我局始终把党建作为“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监管工作创新发展的“红色引擎”和“动力源泉”,聚力“党建+”与消防安全教育同向发力,融合发展,以系列“平安建设”为基石,把党课学习和消防知识专题培训融会贯通,把“以人民为中心”与“消防安全重于泰山”理念反复树牢,不断淬炼党员干警真抓实干的优良作风,不断提升干警消防安全监管的素养能力,为履职“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监管工作积蓄正能量。

三、“双线四级”体系落地,搭建“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监管制度矩阵。“严把关、堵漏洞、消隐患、保安全”是柳林县公安局持续牢固树立的安全理念,对“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监管这一的法定职责,召开了“九小场所”消防隐患集中整治行动动员部署会、工作推进会,成立消防监督工作领导小组,细化分工责任,推动搭建了“九小场所”消防安全属地派出所监管责任、部门监督责任、行业管理责任和场所主体责任落地的“双层四级”责任体系,同步推行“一场五员”消防监管模式,即实行派出所民辅警与局机关包联警、市场监督局执法队员、网格员、消防大队工作人员一起联勤共治,将区域排查任务分解有序,具体排查项目压实到位,真正搭建制度矩阵,共同推进“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监管工作落地生根。

四、“三色赋码”联动巡查,提升“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监管质效。依托“双层四级”“一场五员”组织架构体系,柳林县公安局坚持遵循“全覆盖、零容忍、重实效”要求,展开全方位“地毯式无盲区”摸排,“联动式”巡查,切实提高发现隐患和规避火灾风险的能力。同时,依据检查的消防隐患程度,对经营“九小场所”单位赋予红、黄、绿三色隐患等级标识,结合滚动式监督检查、反复性上门督导、指导性督促整改,最大限度推动风险隐患“全清零”,切实增强消防安全管控质效。截至20248月,共出动警力人745次,联勤队员142人次,开展“九小场所”消防隐患排查整治781家次,联动式巡防18次,排查隐患131处,现场整改74处,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57份。

五、“线上线下”同频共振,掀起“九小场所”消防安全宣传热。我局积极开展“大培训、大宣传、大教育”活动,营造最强消防宣传声势。加强定向培训,组织从业人员、九小场所管理人员开展消防安全专题知识培训、紧急疏散演练,提高群众消防自防自护能力意识;通过“入户”精准宣传,推动“九小场所”做到“41”“32”即每个“九小场所”都在醒目位置统一悬挂一个责任公示牌、张贴一份消防安全提示、有公安局的一封信、一本应知应会手册;张贴两份消防安全告知、存放两本台账、一份责任书、一份承诺书,让经营者明危害、知责任,增强自防自护能力;借力新媒体、自媒体、微信、微博等,开展“线上线下”“一对一”“面对面”全方位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共推消防安全科普,让“安全经”常响耳边,“链”出消防宣传新活力。

尽管我们开展了一些工作,但仍然存在着不少问题,

一是派出所民辅警监管消防业务能力不高,工作缺乏主动性,对“九小场所”消防监管专业知识掌握不多;二是消防隐患整改不衔接。派出所在发现消防隐患,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后,受权限的限制,对“九小场所”负责人的整改应付,无法再进一步有效推进,公安、消防衔接不畅,造成隐患整改不闭环,整改通知书形同虚设。三是部门间协同配合力差。对“九小场所”负有管理职责的市场、应急、村居委、电力、住建等部门相互联动不畅,盱吁应付,主动力不足,消防安全工作的系统性综合性治理作用不明显。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与消防、市场监督、网格等相关职能部门的协同配合,建立联合工作机制,依法依规开展“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监管工作,营造安全的柳林消防环境,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健康。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