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林县公安局
关于对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
C类第024号提案的回复
成明明、任静等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加强“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监管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您在提案中提出的“九小场所”存在的未按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器材、电线私拉乱接、疏散通道不畅、安全出口闭锁等问题确实存在,我局党委对此高度重视,对“九小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管工作采取了以下措施和办法:
一、深入摸排,核清底数,夯实“九小场所”基础数据。今年5月,全局对照山西省九种小规模场所标准开展了对"九小场所"彻底排查摸底工作,各派出所按照"职责明确、配合协调、运转高效、监管有力"的要求,将辖区摸底的524家"九小场所"逐一登记造册,按照统一标准、统一分类、统一管理的要求,建立起了规范的消防监督基础档案,做到了"九小场所"记录明确、登记详实、底数清、情况明。
二、“党建+消防”融合发展,打好“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监管政治底色。对党忠诚,是柳林公安镌刻永恒的印记。我局始终把党建作为“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监管工作创新发展的“红色引擎”和“动力源泉”,聚力“党建+”与消防安全教育同向发力,融合发展,以系列“平安建设”为基石,把党课学习和消防知识专题培训融会贯通,把“以人民为中心”与“消防安全重于泰山”理念反复树牢,不断淬炼党员干警真抓实干的优良作风,不断提升干警消防安全监管的素养能力,为履职“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监管工作积蓄正能量。
三、“双线四级”体系落地,搭建“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监管制度矩阵。“严把关、堵漏洞、消隐患、保安全”是柳林县公安局持续牢固树立的安全理念,对“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监管这一的法定职责,召开了“九小场所”消防隐患集中整治行动动员部署会、工作推进会,成立消防监督工作领导小组,细化分工责任,推动搭建了“九小场所”消防安全属地派出所监管责任、部门监督责任、行业管理责任和场所主体责任落地的“双层四级”责任体系,同步推行“一场五员”消防监管模式,即实行派出所民辅警与局机关包联警、市场监督局执法队员、网格员、消防大队工作人员一起联勤共治,将区域排查任务分解有序,具体排查项目压实到位,真正搭建制度矩阵,共同推进“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监管工作落地生根。
四、“三色赋码”联动巡查,提升“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监管质效。依托“双层四级”“一场五员”组织架构体系,柳林县公安局坚持遵循“全覆盖、零容忍、重实效”要求,展开全方位“地毯式无盲区”摸排,“联动式”巡查,切实提高发现隐患和规避火灾风险的能力。同时,依据检查的消防隐患程度,对经营“九小场所”单位赋予红、黄、绿三色隐患等级标识,结合滚动式监督检查、反复性上门督导、指导性督促整改,最大限度推动风险隐患“全清零”,切实增强消防安全管控质效。截至2024年8月,共出动警力人745次,联勤队员142人次,开展“九小场所”消防隐患排查整治781家次,联动式巡防18次,排查隐患131处,现场整改74处,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57份。
五、“线上线下”同频共振,掀起“九小场所”消防安全宣传热。我局积极开展“大培训、大宣传、大教育”活动,营造最强消防宣传声势。加强定向培训,组织从业人员、九小场所管理人员开展消防安全专题知识培训、紧急疏散演练,提高群众消防自防自护能力意识;通过“入户”精准宣传,推动“九小场所”做到“4个1”“3个2”,即每个“九小场所”都在醒目位置统一悬挂一个责任公示牌、张贴一份消防安全提示、有公安局的一封信、一本应知应会手册;张贴两份消防安全告知、存放两本台账、一份责任书、一份承诺书,让经营者明危害、知责任,增强自防自护能力;借力新媒体、自媒体、微信、微博等,开展“线上线下”“一对一”“面对面”全方位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共推消防安全科普,让“安全经”常响耳边,“链”出消防宣传新活力。
尽管我们开展了一些工作,但仍然存在着不少问题,
一是派出所民辅警监管消防业务能力不高,工作缺乏主动性,对“九小场所”消防监管专业知识掌握不多;二是消防隐患整改不衔接。派出所在发现消防隐患,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后,受权限的限制,对“九小场所”负责人的整改应付,无法再进一步有效推进,公安、消防衔接不畅,造成隐患整改不闭环,整改通知书形同虚设。三是部门间协同配合力差。对“九小场所”负有管理职责的市场、应急、村居委、电力、住建等部门相互联动不畅,盱吁应付,主动力不足,消防安全工作的系统性综合性治理作用不明显。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与消防、市场监督、网格等相关职能部门的协同配合,建立联合工作机制,依法依规开展“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监管工作,营造安全的柳林消防环境,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健康。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们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