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林县民政局
关于对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
C类第15号提案的答复
李亚玲委员:
您提出的《大力推进我县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已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县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通过认真阅读您的建议,我们深受启发。现给您汇报一下我县养老服务工作方面的相关情况。
一、基本情况
我县总人口34.6万人,其中60岁以上老人有5.38万。目前,全县共有4所区域性中心敬老院,2所民办养老机构,吕梁懿星养老服务中心和孝心康养中心。全县共有城乡特困供养人员1029人,分散供养912人,集中供养118人。
二、下一步打算
根据提案指出的农村养老面临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以及建议、办法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我们将坚持“县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相结合”的基本原则,进一步完善以居家养老为基础、村居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以满足农村老年人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为导向,以解决失能、半失能、高龄老人养老问题为重点,充分发挥政府、社会、市场三方作用,积极构建全覆盖、多层次、高质量的养老服务体系。
(一)积极推进养老机构建设。加快推进我县敬老院提质改造工程,形成布局合理、设施配套、功能完善、管理规范的养老服务新格局。改造后的敬老院,在满足特困供养的情况下,逐步向社会开放,提高运营效益,增强护理功能,使之成为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
(二)印发《柳林县城乡养老公共服务“千万颐养助老服务”项目实施办法》,项目旨在覆盖千沟万壑,为全县千家万户的70周岁以上老年人和无生活自理能力的鳏寡孤残等人口提供高质量的养老公共服务,加大日间照料中心和幸福小院财政补贴力度,实现以助餐、助医、助洁、助浴、助急、助行为内容的“零距离”服务,将服务和关爱落到实处。
(三)加大贯彻落实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的扶持政策力度。继续通过政府补助、购买服务、评估认证等方式,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和专业组织,拓宽招商引资渠道,积极引进先进地区的养老企业,把先进地区的工作经验和工作方法直接嫁接到我县,避免走弯路,同时吸纳企业投资,形成多方筹资、多渠道建设的格局,培育一批品牌化、连锁型的养老服务机构,逐步使社会力量成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