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林县能源局关于对县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第47号建议的答复

成宇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留誉镇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建议》已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按照省、市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部署,为加强对全县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有序推进相关工作,县政府已成立充(换)电基础设施工作专班。目前我县共建成投入使用的公共充电桩165台,经调研使用率不达15%,基本满足充电需求。目前已备案准备建设的各类充电站正在有序建设中。经过我单位协调,目前留誉镇已建成投入运行的汽车充电桩,基本满足群众的充电需求


柳林县能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