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2021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以下简称《纲要》),作为指导我国标准化中长期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明确将标准化提升到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战略高度。2022年10月,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了我省今后一个时期标准化发展的目标和任务。为充分认识《实施意见》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实施意见》的重点内容,切实推进《实施意见》各项任务落地实施,制定了《计划任务》。
二、发展目标
《计划任务》以贯彻实施《纲要》为主线,认真落实《实施意见》工作要求,坚持定量和定性相结合,从全域标准化深度发展、提升标准化工作水平、健全标准化工作体制机制、夯实标准化工作基础等方面提出未来3年的发展目标。
2023年,积极推进《实施意见》落地落实,加强跟踪督导,将工作落实情况作为标准化工作专项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围绕“重点产业链”“特色专业镇”等特色优势产业领域,加快构建和完善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优化标准治理结构,推动关键技术领域标准研制,增强先进标准供给;强化标准化工作意识,逐步夯实标准化人才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2024年,强基础、补短板,力求在重点领域标准体系构建和关键技术标准研制上取得突破,实现与山西高质量发展的深度融合;不断强化“标准+”融合工作机制,推动山西区域品牌建设,标准化引领支撑作用更加坚实;支持和推动传统优势产业链链主企业,深度参与和主导国际、国家、行业标准制修订,市场主体参与国家标准研制路径明显拓宽,研制数量明显提升;标准化人才队伍结构持续优化、人才能力和素质明显提升。
2025年,贯彻落实《纲要》取得显著成效,各行各业标准技术水平不断提升,标准体系日趋完善,全社会标准化意识不断强化,全域标准化逐步形成,标准化发展基本实现“四个转变”,标准化在推动高技术创新、服务高水平开放、促进高效能治理、保证高品质生活等方面工作效能更加显著,服务全省高质量发展支撑作用更加坚实;营造更好的标准化软环境,鼓励和支持更多社会团体和中小微企业参与国际、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的制定,不断提升标准研制能力,通过控制增量优化存量,切实为市场标准腾出空间,努力形成“市场驱动、政府引导、企业为主、社会参与、开放融合”的标准化工作新格局。
三、主要内容
《计划任务》聚焦《实施意见》提出的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立足标准化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推动标准化自身发展,共提出7个方面29条重点任务,并细化为130条具体措施。
一是推动标准化与科技创新互动发展。围绕加强标准化与科技创新有效互动这一重点任务,提出建立科技创新与标准研制互动机制、建设5个以上省级技术标准创新基地等细化措施。
二是提升产业标准化水平。围绕我省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数字转型、产业转型及“重点产业链”“特色专业镇”等行业领域重点任务,提出提升传统优势产业标准水平、完善现代服务业标准支撑、提高农业农产品标准质量、强化战略性新兴产业标准研制与应用、促进产业链上下游标准有效衔接5项重点任务,进一步筑牢产业发展基础,推进产业优化升级,提升产业标准化水平。
三是完善绿色发展标准化保障。持续推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标准化工作,提出强化能源革命综合改革标准支撑、实施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提升工程、完善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标准体系、提升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标准水平4项重点任务,为我省转型发展蓄势赋能。
四是提升保障生活品质的标准水平。围绕服务文旅康养、健康生活等民生相关产业发展和营造“三无”“三可”营商环境,提出推动城市建设标准化、推进乡村振兴标准化、加强营商环境标准化建设、实施公共安全标准化筑底工程、推进公共服务标准化、推动康养产业标准建设、健全数字山西标准体系、推进文旅融合发展标准联通、以标准化促进市场主体发展9项重点任务,不断提升服务质量水平,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五是提升标准化对外开放水平。聚焦加强高水平开放标准化这一重点任务,积极推动标准制度型开放,支持我省企业、社会团体、科研机构等积极参与各类国际标准制修订,持续加大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在标准领域的对接合作力度,争取有关国际标准组织技术机构或对口单位落户山西。
六是推动标准化改革创新。扎实做好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后半篇文章”,提出加强团体标准规范引导、提升企业标准化能力、深化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畅通标准应用渠道、强化标准实施与监督5项重点任务,促进标准与国家质量基础设施融合发展。
七是夯实标准化发展基础。提出强化标准化工作统筹推进、加强标准化人才教育培养、健全激励政策、强化宣传引导4项重点任务,努力营造标准化发展良好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