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上镇人民政府2022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主要职责:

  1. 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 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保护公民私人所有合法财产,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监督企业和各种经济联合体、个体户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令和政策,履行经济合同。

  3. 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组织实施义务教育和其他各类教育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工作做好劳动管理、科普、老龄及宗教、侨务等工作。

  4. 加强镇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按计划组织、管理镇财政收入和支出,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政策,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完成做好统计工作。

  5. 指导、支持、帮助村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6. 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情况

    1、机构设置:

镇政府直管部门:财政所、司法所、计生办、企服站、社保所、农经站、农技站、农机站、兽医站、水利站、建管所、安监所、文化站

市级条管部门:土管所、广电站

2、人员情况:

庄上镇人民政府现有行政编制29人,事业编制34人,年末实有人数63人。

三、2022年收入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情况

2022年预算收入24447638.46元,2021年预算收入9534300元。

总之,比2021年部门预算增14913338.46元。

    (二)支出情况

2022年支出24447638.46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基本支出24447638.46

2021年支出9534300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基本支出79403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7300元;农林水事务支出为1176700元。

另按照支出经济科目分类:

    1、人员工资

2022年支出为7073643.16元(其中:基本工资为2431452元;津贴补贴1750864元;奖金77299元;绩效工资1036662元;社会保障缴费1771966.16元;其他工资福利5400元。)

2021年支出为6431500元(其中:基本工资为2287500元;津贴补贴1602100元;奖金81800元;社会保障缴费1482000元。)

增减变动原因:2022人员工资变动,涉及人员各部分费用增加。

    2、商品和服务支出

2022年支出为632005.3(其中:办公费27910元;水费20000万;福利费151495.3元;公务用车运行90000元;其他交通费165600元;办公设备购置177000元。)

2021年支出为447800(其中:办公费20000元;水费20000公务接待费4300元;福利费143700公务用车运行90000元;其他交通费1698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00000元。)

增减变动原因:2022年办公费用增多,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与2021年一致。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022年支出470790元(其中:死亡抚恤66663元;伤残抚恤41597元;在乡复退112440元;农村籍退役士兵补助224500元;其他优抚支出16340元;其他农村生活救助9250元。)

2021年支出1050400元(其中:抚恤金408600元;生活补助641800。)

增减变动原因:2022年与2021年相比,整体减少。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9万元;公务执法车辆为3辆,2021年预算“三公”经费支出与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不变,是我单位在保证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基础上,履行党的八项规定,规范开支。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632005.3元,2021年支出为447800元。较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184205.3元。

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本年政府采购按照上级规定的指示严格执行

七、效管理情况

1.绩效管理情况

2022年庄上镇人民政府涉及绩效管理的项目共2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892884元,同时,实行绩效管理的项目都已经设定绩效目标,并填写《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随同预算上报,待项目完成后再进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

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预算批复文件精神,2022年涉及预算绩效的项目有:庄上“四好”公路绿化资金、胶前线春季通道绿化及延扩工程资金、胶前线公路建设资金欠款、胶前线煤气管道改建工程费用等。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车辆情况:庄上镇人民政府公车改革后车辆编制数为3辆,3辆公务用车均为行政单位领导办公使用。

2.房屋情况:办公用房面积为3011.8m²

九、其他说明

专业名称解释情况

1)财政拨款: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但国务院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三公”经费:指县直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费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和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资金。


2022年庄上镇人民政府预算及“三公”经费公示(点击下载)

2022年庄上镇人民政府绩效申报表公示(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