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柳林县政法委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
我单位是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下设有4个职能科室:办公室、政治部、基层社会治理室、执法监督室。
(二)人员构成:
2021年底我单位实有人数共23人,其中公务员8人,事业人员15人。
二:柳林县政法委主要职责如下:
(一)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统一政法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二)对全县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三)组织、协调、指导全县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四)检查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情况。
(五)监督和支持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讨论、研究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六)组织、协调全县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推动各项措施的落实。
(七)组织推动全县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探索政法工作改革。
(八)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组织部门考察、管理同级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
(九)办理上级政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2021年收入支出决算
(一)收入
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5900244.98元,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6576757元,比2020年减少676512.02元,减少变动原因:上年有结余,本年减少。
(二)支出
2021年支出总计9137882.32元,2020年支出总计:9,109,510.53元。比2020年支出增加28371.79元。按照支出经济科目分类:
1、人员工资
2021年支出2507968.03元(其中:基本工资868704.22元,津贴补贴859551元,社会保障缴费239343.71元,住房公积金197122元,职工医保缴费113232.36元,其他社保缴费5616.74年终一次性奖金168298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6100元。)2020年支出2646307.19元(其中:基本工资865,398.36元,津贴补贴1,105,396.00元,社会保障缴费604076.83元,年终一次性奖金71436元)。
比2020年减少了138339.16元,主要是由于上年人员工资有补发而本年无。
商品和服务支出(公用)
2021年支出6304134.29元(其中:办公费3330343.43元,印刷费210853元,水费7000元,邮电费724800元,差旅费5595元,维修维护费15020.86元,培训费4000元,专用材料费4500元,劳务费1882015元,委托业务费1800元。其他交通费63600元,福利费3808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527元。)
2020年支出5832423.34元(其中:办公费2130489.25元,包括基本支出201489.25元和项目支出1929000元。印刷费9456元,邮电费355800元,差旅费8449元,维修维护费26275元,劳务费29333.09元,其他交通费57000元,福利费205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121,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000元,专用材料费3154000元)。比2020年增加471710.95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信息网络款。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021年支出315000元(其中:生活补助315000元)。2020年支出132400元(其中:生活补助132400元)。比2020年增加182600元,主要是增加司法救助。
4、项目支出:本年项目支出4385015元,主要是城乡平安建设经费。
5、其他资本性支出
2021年办公设备购置10780元。
四、“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我单位将继续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减少行政运行成本。2021年部门决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支出16527元,2020年,部门决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支出26121元,比上年减少9594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
本单位本年度和上年度均无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2021年财政拨款决算支出0元,2020年财政拨款决算支出0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1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25000元,本年支出16527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
2020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121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
五、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1929899.29元
六、政府采购决算情况:
我单位本年度政府采购协议供货10780元,上年度政府采购1980元。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本单位有1辆公务用车。
八、绩效工作及项目绩效情况
2021年我单位皆开展了年初绩效目标设置,没有重点绩效评价项目。
九、专业名称解释情况
(1)财政拨款: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但国务院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三公”经费:指县直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费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和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资金。
本级决算和所属单位决算在内的汇总决算
柳林县政法委无下级预算单位,本级决算公开即是汇总决算。
我单位积极履行党的八项规定,规范“三公”经费开支,厉行节约。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单位会继续努力,规范压缩“三公”经费开支,履行党的八项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