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医疗保障局决算及“三公”经费公示

一、主要职责:

医保局职责:

1.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和政策,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2.贯彻落实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政策。

3.贯彻落实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4.贯彻落实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参保筹资和保障待遇政策,贯彻落实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负责县域内机关、事业、社会团体等单位的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管理工作。

5.贯彻落实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贯彻执行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

6.贯彻落实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价格监测信息发布制度。

7.贯彻落实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政策,协同推进招标采购平台建设与应用。

8.组织实施我县定点药品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监督管理定点医药机构的医疗服务行为、医疗费用和医药价格,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9.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贯彻落实省、市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10.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1.职能转变。先医疗保障局应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动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保障人民群众的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12.与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县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和医疗保障水平。

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管理职责:

1、负责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参保业务经办,及就医管理、基金使用、审核支付、医保政策宣传等工作。

2、负责离休干部、老红军及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医疗费用的审核、报批和支付。

3、负责对各级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定点诊所医保基金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结算住院垫资及门诊刷卡费用。

4、协助完成城乡居民、城镇职工个人参保费征缴的统计和信息录入工作。

5、负责全县城乡居民、城镇职工慢性病的鉴定审核、补偿工作。

6、审核确定各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和诊所的定点工作,与其订立服务协议并监督实施。

7、负责对全县各级定点协议医药机构医疗保险业务的培训和指导。

8、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县医疗保障局设4个内设机构。

县医疗保障局机关行政编制6人,局长1名,副局长1名,科员4人,实有5人(局长1人,副局长1人,科员3人)。

县医疗保险服务中心设10个内设机构。

县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全额事业编制40人,其中副科级领导职数3名。

三、收入和支出情况

(一)收入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数34412192.36元,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数24959417.78元,比2020年增加了9452774.582元。

增减变动原因:本年度决算收入增加了医疗救助资金,部分人员工资增加,临时见习人员增加,离退人员退休人员医疗费未全部支付。

(二)支出情况

2021年决算支出34412192.36元,2020年决算支出24959417.78元,比2020年增加了9452774.582元。。

增减变动原因:本年度决算支出增加了医疗救助资金,因换新医保系统,购买固定资产。

人员支出情况

2021年工资福利支出4620125.32元(其中:基本工资1817896.28元、 津贴补贴450546.26元、奖金176000元、 伙食补助费1780元、绩效工资 895072.74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08986.99元、职业年金缴费9115.45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58405.43元、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8679.86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532.31元、住房公积金388156元。)

2020年工资福利支出4509866.23元(其中:基本工资1400074.49元、津贴补贴 818253.81元、奖金101001元  绩效工资400577.65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82158.76元、职业年金缴费72249.75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77641.12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9617.16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23198.49元、住房公积金625094元。)

增减变动原因:人员工资基数较2020年高,因此所需住房公积金、年终一次性奖金等项目也较2020年高,及事业人员,乡镇人员的调资。

公用支出情况

2021年度商品和服务支出1562368.72元(其中:办公费818990.12元、印刷费1880元、水费1200元、邮电费42300元、取暖费154000元、差旅费9914元、劳务费63600元、福利费107940.6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687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36844元。)

2020年度商品和服务支出1992414.67元(其中:办公费350182.5元、印刷费300000元、水费3120元、 邮电费8480元、 差旅费2015.5元、劳务费1188884.28元、福利费63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132.39元、其他交通费用62100元、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3200元。)

增减变动原因:本年度支出新增了上级的医保能力提升建设资金,公用经费用上年额度结转余额支付。

对个人和家庭的支出情况

2021年对个人和家庭的生活补助28229698.32元,期中包括:医疗费补助25998470.4元,代缴社会保险费2089972.92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1255元。

2020年对个人和家庭的生活补助17593741.82元。其中包括:医疗费补助17413741.82元,代缴社会保险费180000元。

增减变动原因:本年度新增医疗救助资金以及对贫困人口配套标准提高、省级补助增加。

四、“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我单位将继续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减少行政运行成本,2021年部门决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支出40000元,2020年部门决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支出28132.39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1867.61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21年财政拨款决算支出0元,2020年财政拨款决算支出0元,与上年相比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21年财政拨款决算支出0元,2020年财政拨款决算支出0元,与上年相比减少0元,原因是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1年公务用车数量为2辆,公务用车购置费用为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40000元,2020年公务用车数量为2辆,公务用车购置费用为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28132.39元,增加11867.61元。增加原因:下乡次数增加。

五、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661124元,2020年政府采购0元,增加657824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复印纸的政府采购支出以及采购固定资产新医保系统和支付印刷费。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本单位公务车2辆21.27辆万元,房屋0万元,通用设备、办公用品等分别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

行政机关运行经费134739.72元,其中:办公费37255.12元, 差旅费7104元,劳务费43600元,福利费11980.6元,其他交通费用34800元。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1170429元,其中:办公费584535元、印刷费 18880元、水费1200元、 邮电费42300元、取暖费154000元、差旅费2810元、福利费 9596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339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96844元。

八、绩效管理情况

2021年本单位没有重点绩效评价项目。

九、专业名词解释情况

1、财政拨款: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但国务院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三公”经费:指县直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费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和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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