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柳林县文联是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全额财政事业单位。内设业务内控股室、办公室、创作室、理论研究室和财务室五个部室。

  (二)人员构成

  共有职工9人,其中参公人员3人,事业人员5人,工勤人员1人。

  (三)部门决算构成单位说明

  本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本级决算公开即是汇总决算。

  二、部门主要职责

  柳林县文联是县委、县政府领导下的文学艺术界的专业群众团体,其主要任务是贯彻党的文艺路线、方针、政策,为繁荣社会主义文艺事业奉献力量;负责对县各文艺协会人士的联络、服务、协调的职责,开展多种多样的文艺创作研讨;加强与上级文联,兄弟县、市文联的联系,管理县内各文艺协会办事机构;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2018年收入支出决算

  (一) 收入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2452206.84元,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1149116.97元,比上年部门决算增加1303089.87元。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决算2452206.84元,比2017年1149116.97元,增加1303089.87元;

  2、政府性基金决算0元 ,2017年0元。

  变动的原因主要是:人员调资及养老制度改革。

  (二)支出

  2018年支出总计2332045.26元,2017年支出总计1149116.97元,比2017年支出增加1182928.29元。按照支出经济科目分类:

  1、人员工资

  2018年支出1045902.18元(其中:基本工资312600元,津贴补贴459188元,社会保障缴费225965.18元,年终一次性奖金48149元),2017年支出705709.17元(其中:基本工资314657元,津贴补贴179813元,社会保障缴费189881.17元,年终一次性奖金21358元),增加340193.01元, 增加变动原因是:人员调资及养老制度实施。

  2、商品和服务支出(公用)

  2018年支出886639.08元(其中:办公费47365.08元,印刷费178000元,邮电费1500元,水费1200元,劳务费21990元,委托业务费596000,福利费18084元,差旅费0元,维护费0元,其他交通费22500元,),2017年支出269237.8元(其中:办公费34297.8元,印刷费48000元,劳务费2000元,差旅费2940元,委托业务费140000,其他交通费42000元,),增加617401.28 元,增加变动原因是:协会活动业务增加经本单位支出。

  3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2018年支出85604元(其中:采暖补贴23600元,住房积金62004元),2017年支出74170元(其中:采暖补贴23600元,住房公积金50570元),增减11434元,增加变动原因是:人员调资

  4、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2018年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支出315000元(拨付给各类协会的经费),2017年支出100000元,相比增加215000元,变动的原因是:协会活动增加。

  四、“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我单位将继续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减少行政运行成本,2018年部门决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支出0元,2017年部门决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支出0元,与上年相相持平。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8年财政拨款决算支出0元,2017年财政拨款决算支出0元,与上年相比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财政拨款决算支出0元,2017年财政拨款决算支出0元,与上年相比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公务用车数量为0辆,财政拨款决算支出0元,与2017年的0元,与上年相比持平。

  五、政府采购决算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22500元,其中专用设备购置15000元,办公设备购置7500元。2017年政府采购0元,增加22500元,主要原因是歌曲创作等项目的展开。

  六、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2018年本单位无公务车辆,专用设备15000元、通用设备150002元。

  七、项目绩效情况

  2018年本单位没有重点绩效评价项目

  八、专业名称解释情况

  (1)财政拨款: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但国务院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三公”经费:指县直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费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和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资金。

 

  2018年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决算及“三公”经费公示(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