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柳林县人大常委会成立于1981年,共设置1个办公室、6个工作委员会和1个中心,即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政法工作委员会、财经工作委员会、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城建环保工作委员会和信息中心。其主要职能是监督“一府一委两院”,保证宪法和法律、法规在我县的实施。
  我单位现有正式人员26名,即公务员20名,全额事业人员6名。其中公务员中,县处级7名,乡科级10名,科员2名,离岗待退人员1名。事业人员中正科级1名,科员5名。工资来源均为财政统发。
  二、工作主要职责及预算单位构成 
  讨论和决定本行政区域内各方面工作的重大事项;监督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撤销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不适当的决议;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决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任免;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罢免和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个别代表。本单位只有一个独立核算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
  三、2019年收入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我单位共预算6137577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其中人员经费预算3215538 元,均为人员工资;公用经费367939 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890元,交通费30000 元,交通补贴170700元,办公费135849元,会议费20000元,培训费9500元;社会保障及重点项目支出2554100元,其中预算联网监督项目支出1200000元,人大网站维护费60000元,人代会、常委会会议费752700元,县人大代表活动经费338000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即办公费、、《柳林人大》等 203400元。
  与2018年支出4393099元相比增加1744478元,因增加了预算联网监督项目费和人员工资增加。
  四、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我单位“三公经费”共预算3189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890元,公务用车费30000元,因公出国、出境费0元。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变化不大,按一般公务费的2%预算。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本年没有政府采购。
  六、国有资本占用情况说明
  2019年本单位只有公务应急用车1辆,无其他用车。
  
  八、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9年度本单位无实绩绩效评价项目。
  九、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指县直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费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
 
 
 
    2019年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预算及“三公”经费公示(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