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柳林县信访局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示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本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本级决算公开即是汇总决算。
行政编制7人,事业编制7人。内设机构3个,为办公室、督查室、下属事业单位信访服务中心。
二、部门主要职责
柳林县信访局的主要职责是:受理人民群众网上投诉以及来电来信来访,为信访群众排忧解难,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承办上级领导批转、批办的信访事项;承担上级领导批阅的信访案件;做好县级领导接待群众日的有关准备工作和领导交办有关事项的落实工作;向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交办、督办、参与协调处理、通报信访案件;随时掌握信访动态,及时缓解、消化社会矛盾,理顺群众情绪,促进人民内部团结,为深化改革、发展经济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秩序;承办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2021年收入支出决算
(一) 收入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3810317.13元,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4474224元,比上年决算减少663906.87元,减少15%,主要原因为因疫情等原因各种信访、维稳量小,差旅费等费用减少,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决算3810317.13元,2020年4474224元,减少663906.87元,减少15%主要原因为因疫情等原因各种信访、维稳量小,差旅费等费用减少;
2、政府性基金决算0元 ,2020年0元,增减0元;
(二)支出 2021年支出总计4763748.57元,2020年支出总5449350.18元,比2020年支出减少685601.61元,减少13%,主要原因为因疫情等原因各种信访、维稳量小,差旅费等费用减少。
按照支出经济科目分类:
1、人员工资(工资福利)2021年支出2146605.57元(基本工资1329474.91元、津贴补贴289263元、奖金79293元、绩效工资128085元、基本养老保险费141875.15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9202.21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05元、基本医疗缴费52902.3元、住房公积金106405元);2020年支出2125041.03元(基本工资1086406.01元、津贴补贴278499元、奖金39783元、绩效工资148380元、基本养老保险费293149.3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52元、基本医疗缴费14803.56元、住房公积金140016元),增加21564.54元,增减变动原因是:调资、人员变动,本年度补发目标责任制奖。
2、商品和服务支出(公用)2021年支出支出1825953元(办公费255477元、印刷费66580元、咨询费246000元、手续费80元、邮电费10000元、差旅费718131元、维修费28540元、租赁费376080元、专用材料费4980元、劳务费16000元、福利费48765元、其他交通费用55000元);2020年支出支出2431545.1元(办公费419296.3元、印刷费52866元、邮电费6500元、差旅费1139271.8元、维护费17867元、租赁费663624元、劳务费16000元、其他交通费用52500元、委托业务费63620元),减少605592.1元,增减变动原因是:因疫情等原因各种信访、维稳量小,差旅费等费用减少。
3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2021年支出687500元(救济费),2020年支出504178.05元(生活补助131768.05元、救济费372950元),增加183321.95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情况本年化解的信访问题比上年增加。
4、项目支出2021年项目支出100000元,2020年项目支出130000元,减少30000元,主要为本年信访市级追加的信访疑难化解经费为100000元,上年度为130000元。
四、“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我单位将继续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减少行政运行成本,2021年部门决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支出0元,2020年部门决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支出0元,与上年度持平。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21年财政拨款决算支出0元,2020年财政拨款决算支出0元,与上年相比持平。
1、公务接待费
2021年财政拨款决算支出0元,2020年财政拨款决算支出0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数量为0辆,与2020年一致。
2021年公务用车运行费财政拨款决算支出0元,与2020年一致。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29643元,比2020年减少605592.1元,增减变动原因是:因疫情等原因各种信访、维稳量小,差旅费等费用减少。
六、政府采购决算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3690元, 2020年政府采购260000元,减少256310元,变动原因是上年度购置专用开会系统,本年未购置。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我单位无公务用车,无价值200万以上的大型设备,占有固定资产净值807845.04。
八、项目绩效情况
2021年我单位没有重点绩效评价项目。
(一)财政拨款: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三公”经费:指省直属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