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本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本级决算公开即是汇总决算。

  行政编制6人,事业编制8人。内设机构3,其中综合办公室、信访接待大厅、纪检监察室。

  二、部门主要职责

  柳林县信访局的主要职责是:受理人民群众网上投诉以及来电来信来访,为信访群众排忧解难,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承办上级领导批转、批办的信访事项;承担上级领导批阅的信访案件;做好县级领导接待群众日的有关准备工作和领导交办有关事项的落实工作;向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交办、督办、参与协调处理、通报信访案件;随时掌握信访动态,及时缓解、消化社会矛盾,理顺群众情绪,促进人民内部团结,为深化改革、发展经济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秩序;承办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2018年收入支出决算

  (一) 收入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7017026.56元,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5257735.84元,比2017年部门决算增加1759290.72元。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决算7017026.56元,比2017年5257735.84元,增加1759290.72元;

  2、政府性基金决算0元 ,比2017年0元,增减0元;

  变动的原因主要是:救济费支出减少。

  (二)支出

  2018年支出总计6447349.06元,2017年支出总计5667735.84元,比2017年支出增加779613.22元。按照支出经济科目分类:

  1、人员工资

  2018年支出2358366.56元(基本工资800417元、津贴补贴378342元、奖金73902元、绩效工资313020元、基本养老保险费330957元、社会保障缴费129478.56元),2017年支出1899838.84元(其中:基本工资1156743.5元,津贴补贴487688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61016.94元,年终一次性奖金33588元,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60802.4元,),增458527.72元, 增减变动原因是:调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2、商品和服务支出(公用)

  2018年支出支出3719828.5元、其中(办公费227378元、印刷费45807元、邮电费221100元、差旅费1443890.5元、维护费13198元、劳务费1665540元、福利费27815元、其他交通费用75100元), 2017年2731665.5元(其中:办公费210810元,印刷费14760元,邮电费3300元,差旅费1626225.5元,维护费5530元,劳务费705840元,公务用车维护费12000元,其他交通费153200元),增988163元,增减变动原因是:2018年起邮电费,印刷费等费用增加。

  3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2018年支出322156元(生活补助195820元、救济费30000元、住房公积金123336元) 2017年支出504951.5元(其中:救济费331891.5元,住房公积金117620元,采暖补贴55440元,),减少182795.5元,增减变动原因是:2018年减少救济费。

  4、项目支出

  2018年项目支出0元,2017年项目支出0元,无增减

  四、“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我单位将继续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减少行政运行成本,2018年部门决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支出0元,2017年部门决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支出0元,与上年度持平。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8年财政拨款决算支出0元,2017年财政拨款决算支出0元,与上年相比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财政拨款决算支出0元,2017年财政拨款决算支出0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公务用车数量为0辆,财政拨款决算支出0元,与2017年持平。

  五、政府采购决算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19998元,2017年政府采购531280元,减少511282元,增减变动原因是办公设备购置减少。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本单位国有资产1512329元,为通用设备和办公用品等。

  七、项目绩效情况

  2018年我单位没有重点绩效评价项目。

  八、专业名词解释情况

  (一)财政拨款: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三公”经费:指省直属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18年信访局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示(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