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林县医疗集团薛村镇中心卫生院2021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示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1、机构设置
院内设有内科、外科、妇科、儿科、药房、计划免疫室、化验室、B超室、心电图室、X光室等,拥有资产302万元。
2、人员情况
我单位现有编制28人,在职人员20人(其中党员2人)
二、部门主要职责
1、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与预防保健服务,医疗常见病、多发病护理,恢复期病人康复治疗与护理,预防保健,卫生技术人员培训,对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及全科医疗等门诊、住院病人的一般常见病、多发病门诊、住院治疗服务。
2、正确指导基本公共卫生健康服务。
3、负责本乡镇各中小学校学生免费健康体检工作.。
三、收入支出决算对比
(一)收入
2021年收入2652087.82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2170866元;2020年收入2782776.3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2040945元;比上年部门决算减少130688.48元。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决算2652087.82元,比2020年2782776.3元,减少130688.48元;
2、政府性基金决算0元 ,比2017年0元;
变动的原因主要是:公共卫生经费及业务减少等。
(二)支出
2021年支出总计2652087.82元,2020年支出总计2782776.3元,比2020年支出减少130688.48元。按照支出经济科目分类:
1、人员工资
2021年支出2108741.19元(其中:基本工资737890元,津贴补贴349766元,社会保障缴费352856.19元,年终一次性奖金69514元,绩效工资444855元);2020年支出1976351元(其中:基本工资745956元,津贴补贴201023元,社会保障缴费204114.33元,年终一次性奖金60228元,绩效工资451530.1元);增加132390.19元, 增减变动原因是:职工职称变动、补发工资等。
2、商品和服务支出(公用)
2021年支出543346.63元(其中:办公费24122.38元,印刷费5190元,电费13854.24元,专用材料费448450.01元,福利费47102元,邮电费4628元);2020年支出64594元(其中:专用材料费5880元,福利费44594公务用车维护费14120元),增减变动原因是:业务量增加。
3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2021年支出226660元(其中:采暖补贴72800元,住房公积金153860元)2020年支226021.48元(其中:采暖补贴73360元,住房公积金152661.48元) ,增加638.52元,增减变动原因是:职称变动
4、项目支出
2021年无项目支出,2020年无项目支出。
四、“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我单位将继续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减少行政运行成本,2021年部门决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支出0元,2020年部门决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支出14120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4120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21年财政拨款决算支出0元,2020年财政拨款决算支出0元,与上年相比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21年财政拨款决算支出0元,2020年财政拨款决算支出0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1年公务用车数量为2辆,财政拨款决算支出0元,与2020年的14120元相比减少14120元,减少的原因是疫情防控。
五、政府采购决算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0元,2019年政府采购0元。
六、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2021年本单位公务车辆2辆24.15万元,房屋1679.93平方米114.97万元,通用设备81件63.37万元、专用设备95件171.36万元。
2020年本单位公务车辆2辆24.15万元,房屋1679.93平米,114.97万元,通用设备72件57.57万元、专用设备92件170.15万元。
七、项目绩效情况
2021年及2020年本单位钧没有重点绩效评价项目
八、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
2021年、2020年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九、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 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 产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 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 出。
11、“三公”经费:指各级部门、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 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 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
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 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 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 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 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