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林县薛村镇中心校2022年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我单位为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部门职责为保障中小学义务教育的实施,继续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狠抓教学常规管理,促进基础教育发展,保障小学、初中学历教育及相关社会服务。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情况
1、机构设置:
薛村镇中心校为柳林县教育体育局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中心校辖区学校有:5所小学、1所中学及4所附属幼儿园,分别为薛村小学及附属幼儿园、高红小学及附属幼儿园、焉哉小学及附属幼儿园、前小成小学、薛村中学、军渡小学及附属幼儿园 。法定代表人:韩建爱,社会机构代码证为12142327407551189R。
2、人员情况:
薛村镇中心校,实际在职人员194人。其中公办教师153人,县用41人。中小学学生528人。 幼儿学生296人。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1、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预算数为1907.22万元, 2021年预算数为1842.19万元,本年比上年增加65.03万元,同比增加3.5%,主要原因为人员变动及调资,所以收入增加。
2、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支出预算数为1907.22万 元(其中财政拨款1907.22万元)。2021年预算数为1842.19万元,本年比上年增加65.03万元,同比增加3.5%,主要原因为人员增加、工资标准提高,导致的工资增加及相应各项社会保障经费的增加,所以预算收入增加。
(1) 本年人员经费支出1742.77万 元,(其中:基本工资647.87万元奖金津补贴265.67万元,社会保障缴费6.07万元,医疗保险71.78万元,住房公积金176.19万元,养老保险176.6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10万元,绩效工资397.39万元。)上年人员经费支出1800.44万元.(其中:基本工资奖金津补贴889.59元,社会保障缴费6.13万元,医疗保险72.33万元,住房公积金133.53万元,养老保险178.0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14.29万元,绩效工资406.53万元,)比上年减少57.67元,同比减少3.2%,主要原因为主要原因为人员增加、工资标准提高,导致的工资增加及相应各项社会保障经费的增加,所以预算收入增加。,2023年长期聘用人工资走项目支出,2022年长期聘用人员工资走工资福利支出等原因。
(2)2022年商品和服务支出41.45万元,其中:福利费38.65万元,办公费2.8万元。
(3)项目支出
2022年项目支出为长期聘用人员工资123万元,
(4)资本性支出0万元。
二、“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上年为0元,与上年相比持平。公务接待费用0元,上年为0元,与上年相比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上年为0元,,与上年相比持平,单位无车辆。
三、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2年年初预算中未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部分。
四、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22年和2021年相同没有预算政府采购。
五、绩效管理情况
2022年年初预算在职人员153人,县用代教41人。
(1)人员类项目,资金总额1742.77万元,本单位有关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项目。项目实施计划为按时发放本单位工作人员各项工资奖金津补贴,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障缴费。
(2)公用经费项目,资金总额41.65万元,保障本单位日常运转和基本履职需要的公用经费支出。项目实施计划为合理开支单位各项运转经费。
(3)缺额代教工资,资金总额123万元,本单位县用占编缺额代课教师,属县政府批准人社局备案人员,由我单位长期聘用。我单位缺额代课教师5人,工资2500元/月。项目实施计划为工资及时足额发放。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22年度年初固定资产原值845.20万元,累计折旧498.93万元,固定资产净值346.27万元。本单位无车辆。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七、其他说明
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政府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把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交由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数量和质量等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政府购买服务是一种契约化的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具有权责清晰、结果导向、灵活高效等特点。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各级部门、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