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1、主要职责:中共柳林县委宣传部是主管全县意识形态方面工作的县委工作部门。职能职责主要是负责指导全县理论研究、理论学习、理论宣传工作;负责引导社会舆论,指导、协调各新闻、出版单位的工作;负责从宏观上指导精神产品的生产;负责规划、部署全局性思想政治工作任务;负责指导、协调全县对外宣传工作;负责互联网新闻宣传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全县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提出全县宣传思想文化事业的指导方针;指导宣传文化系统制定政策;按照县委的统一工作部署,协调宣传文化系统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2、人员情况:县委宣传部内设机构三个,办公室(文明办,一套人员两个机构)、宣传股、理论股;下属事业单位宣传事业发展中心。现有公务员7人(其中:副部长4名,一般干部3名),事业人员11人,预算内合同工4人。
二、2022年收入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预算收入835.6万元,比2021年的1068.05万元 减少了27.81%;其中:一般基本支出835.6万元;另按照支出经济科目分类,人员工资173.97万元,商品和服务641.89万元,社会保障缴费32.27,主要减少原因是:2023年经常性项目支出(党报党刊征订等)300万元没有纳入了2022年预算。
三、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22年本单位按预算要求预算了政府采购资金30万元。
四、“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三项费用均与上年持平。
五、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9.74万元。
六、绩效管理情况
2022年我部门涉及预算绩效管理的一般经常性项目共计两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95万元,包含2022年党报党刊的征订、农村(社区)宣传员补助64万元等。
七、经常性项目支出预算共计621万元,具体包括:
1、购置家具30万元
2、县委中心组学习费用11万元
3、最美柳林人表彰5万元
4、各项宣传资料倡议书印制8.8万元
5、《党史文汇》征订6万元
6、农村文化宣传员补助64万元
7、网络信息安全周活动5万元
8、扫黄打非专项经费5万元
9、《右玉、刘胡兰》话剧演出费5万元
10、专项活动办公经费53.2万元
11、党报党刊征订费300万元
12、宣传事务服务中心经费128万
八、专业名称解释情况
(1)财政拨款: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但国务院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三公”经费:指县直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费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