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产业发展中心2021年预算情况说明

  柳林县文化产业发展中心属县委宣传部所属的全额事业单位,于2014年11月开始运行,核定编制4名,现有正式人员3名。现将2021年预算情况及三公经费等情况进行详细说明:

  一、部门职能

  中心具体职责包括:一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文化产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参与拟订我县文化产业发展规划;二是研究提出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思路、意见和建议;三是承担文化产业基地建设、文化产业重大项目推进、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文化产品及信息平台协调建设的指导和服务;四是建立完善与文化产业单位的对话沟通制度、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机构设置

  中心内设办公室、财务室两个科室。

  (二)人员构成

  中心主任为宣传部副部长兼任,现有干部3人,全部为事业人员。

  三、2021年收入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1、2021年预算收入总计282500元,全部为财政补助收入。

  2、2021年支出总计282500元。其中:人员部分267300元,公用15200元。

  另按照支出经济科目分类

  A、人员工资:

  2021年支出267300元,相比2020年支出263915元,增加了3385元,增加了1.26%,变动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使得各项保险及补贴计提基数增加。其中:基本工资100700元,四项补贴23000元,绩效工资7730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3600元,住房公积金22700元。

  B、商品和服务支出

  2021年支出为15200元,2020年支出为15108元,相比于2020增加92元,增国了0.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工资基数的提高,相应增加了福利费支出。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没有政府采购采购预算安排。

  四、“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严格执行“八项规定”政策,减少不必要的开支,公务接待费预算200元。 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168元。

  五、 柳林文化产业发展中心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本级预算公开即是汇总预算。

  六、国有资本占用情况

  2021年本单位无国有资本占用情况.

  七、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

  2021年本单位无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八、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1年文化产业发展中心预算及“三公”经费公示(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