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卫生健康和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决算及“三公”经费公示
一、柳林县卫生健康和体育事业发展中心主要职责:
1、单位基本情况
按照县机构改革的相关文件和三定方案,我中心由县健康教育所,县卫生进修学校,县爱国卫生运动服务中心,县体育场服务中心,四个单位组建而成。主要职责是:推动县域卫生健康和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做好健康教育体育事业、爱国卫生运动事务性服务性工作,做好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积极开展病媒生物防制、控烟、健康教育等工作,做好体育场相关事务管理工作,负责卫生健康和体育事业继续教育工作。
2、单位主要职责
(1)统筹协调各部门,广泛宣传动员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开展爱国卫生工作和创建卫生城市活动。
(2)组织各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开展爱国卫生月活动,综合整治市容市貌,清除卫生死角。
(3)重点抓好“除四害”工作,及时上报资料和信息。
(4)组织开展以改水、改厕为工作重点的农村爱国卫生工作。
(5)按要求抓好健康教育宣传指导工作,开展不同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
(6)广泛进行控制吸烟宣传教育,积极开展创无吸烟单位活动。
(7)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柳林县卫生健康和体育事业发展中心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情况
1、机构设置:
我单位现有工作人员23人,内设6个职能科室,分别是:办公室、总务室、财务室、学生科、健康教研室、继续教研室。
2、人员构成:
本单位是副科级事业单位、属于财政全额拨款单位,财政负担人员23人,其中:参公3人、事业20人。
三、2021年收入支出决算
(一)收入
2021年收入14895066.91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与2020年无法对比,原因为柳林县卫生健康和体育事业发展中心为2021年新成立单位,由柳林县健康教育所、柳林县卫生进修校、柳林县爱国卫生运动服务中心、柳林县体育场服务中心四家单位合并。
(二)支出
2021年支出总计15273259.71元,与2020年无法对比,原因为柳林县卫生健康和体育事业发展中心为2021年新成立单位,由柳林县健康教育所、柳林县卫生进修校、柳林县爱国卫生运动服务中心、柳林县体育场服务中心四家单位合并。
按照支出经济科目分类:
1、人员工资
2021年人员支出2215031.63元,(其中:基本工资908093.73元,津贴补贴313318.57元,绩效工资437843.44元,社会保障缴费347383.89元,住房公积金208392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公用)
2021年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12983077.08元(其中:办公费270067.86元,印刷费10558元,水费5990,电费16000,邮电费,10453元,取暖费50106,差旅费10903元,维修费12297170元,劳务费212956元,委托业务费2000元,福利费5852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133.18元,其他交通费用20220.04元。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2021年都列入人员经费。
4、其他资本性支出:2021年协议供货购买办公设备57576元。
5、项目支出
2021年我中心项目支出12240000元,均为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
四、2021年,我中心部门决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支出18133.18元。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21年我中心均没有因公出国出境费用的预算和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
2021年我中心均没有公务接待费的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1年公务用车数量为1辆,财政拨款决算支出18133.18元。
五、政府采购决算情况
2021年我单位政府采购87601.16元,均为货物采购。
六、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本中心国有资产674571.80元。其中:房屋建筑物购建 0元,;专用设备购置0元;大型修缮0元,一般公务用车1辆,价值145235元,其他固定资产542691.8元。
因我中心为新组建单位,故无法与之前年度决算数据、年初预算数进行比对。
七、项目绩效情况
2021年本中心没有重点绩效评价项目
八、专业名称解释情况
(1)财政拨款: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但国务院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三公”经费:指县直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费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和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