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柳林县计划生育协会决算及“三公”经费公示情况说明

一、柳林县计划生育协会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1.组织学习、组织会议,制定单位内部实施流程、实时监控等。

2.关注计划生育家庭保险保障情况,开展情况调查,统计人员信息汇总成表格,为困难家庭提供帮助。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1、财务室1个。

(三)人员编制情况

我单位实有编制人数3人,参公人员2名,事业人员1名,无离退休人员。

二、柳林县计划生育协会单位主要职责

单位主要职责以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广大计生家庭为宗旨,围绕生育关怀和家庭健康两大主题开展服务活动,培树新时期计生协工作品牌,切实做好宣传教育、升职生殖健康咨询服务、优生优育指导、计划生育家庭帮扶、权益维护和流动人口服务“六项重点任务”,为加快推进我县健康建设、满足我县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出积极贡献。

1、负责拟定全县计划生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协助政府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章和地方性规章。

3、牵头组织召开计划生育协会会员代表大会、例会、理事会等会议,积极发展会员并组织开展相关活动,发动会员在控制人口增长,提高人口素质、促进家庭和谐幸福中起带头作用。

4、向群众宣传人口理论,宣传国家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传播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等科学知识,向广大群众尤其青少年提供性与生殖健康、预防性病、艾滋病等知识和服务。

5、协调争取社会力量,向群众提供生产、生活、生育服务,发展人口福利事业,负责“计生家庭爱心保险”等各种计生生育关怀方面救助项目,援助项目的实施和资金管理。

6、依法参与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反映群众在生育关怀、家庭健康等方面的述求,依法维护群众的合法权利、

7、指导乡村两级计生协会开展工作。

三、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

1、收入情况

2021度财政拨款收入727428.46元,年初结余999.26元,收入总计728427.72元,因调出两名事业人员,相对于2020年减少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21年为0元。

2、支出情况

2021年支出总计728427.72基本支出435555.26元,项目支出292872.46,年末结转和结余为0元。

另按照支出经济科目分类:

1) 人员工资

2021年支出395064元(其中:基本工资87706元,津贴补贴90100元,奖金23600元,绩效工资70200,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2670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2400元,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510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000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888元,住房公积金41400元。)增减变动原因是:2021年人员调出

2) 商品和服务支出(公用)

2021年支出40491.26元(其中:办公费8799.26元,印刷费200元,,水费1000 元,差旅费3000元,公务接待费300元,福利费5692元,其他交通费用19500元。)(3)资本性支出

2021年购买固定资产3950元。

项目支出

2021年项目支出292872.46元,主要用于做好计划生育家庭保险保障,相比于上年持平。

四、“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我单位继续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节约不必要的开支,2021年部门决算“三公”经费支出300元。

  1. 因公出国(境)费用:2021年财政拨款决算支出0元,2020年财政拨款决算支出0元,与上年相比持平。

  2. 公务接待费:2021年财政拨款决算支出0元,2020年财政拨款决算支出0元,与上年相比持平。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1年公务用车数量为0,本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元,与2020年相比无增减。

五、政府采购情况

本年预算4000元,采购固定资产3950元。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国有资产。

  七、项目绩效情况

  1. 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根据吕卫发[2018]24号,晋卫发[2018]4号文件,为有效增强计生家庭抵御风险的能力,同时也是省委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一项重要任务。

  1. 绩效目标及完成情况

1、年初目标及完成情况:

按照上级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家庭保险保障工作项部署要求,把计划生育家庭保险保障工作作为我单位的考核目标,配备人员统计符合计划生育家庭保险的各险种、人数及保险费用,规范各项措施,以保证计划生育家庭保险项目有序开展。

  1.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严格按照文件要求部署执行,按时圆满完成任务。

八、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但国务院和国务院财政、税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在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取暖费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三公”经费:指县直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和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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