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林县西王家沟乡人民政府2022年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主要职责

柳林县西王家沟乡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能是落实国家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发展农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

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情况

1、机构设置

内设5个办公室、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

2、人员情况

柳林县西王家沟乡人民政府属于行政机关,拥有公务员20人,事业人员31人。

三、收入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1、 收入情况

2022年预算收入12827736.59元,2021年预算收入7395200元,总之,比2021年部门预算增加5432536.59元。

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

2022年支出12827736.59元,其中人员经费545524.36元,公用经费519559.23元,项目支出6119200元。2021年支出7395200元,其中人员经费4458400元,公用支出937400元,项目支出1999400元,另按照支出经济科目分类:

工资福利支出

2022年支出5435524.36元(其中基本工资1834116元,津贴补贴1395959.06元,奖金58780元,社会保障缴费1359697.3元,绩效工资781596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376元)。

2021年支出411600元(其中基本工资1601500元,津贴补贴1059900元,奖金50500元,社会保障缴费693000元,绩效工资701800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900元)。

增减变动原因是:2022年人员工资变动原因为:涉及人员部分下放、调入。

商品和服务支出(公用)

2022年支出519559.23元(其中:办公费30000元,水费20000元,电费50000元,公务接待费3100元,福利费116089.23元,公务用车维护费9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131400元,办公购置费78970元)

2021年支出612400元(其中:办公费314000元,公务接待费3100元,其他交通费用104100元,福利费101200元,公务用车维护费90000元。 

增减变动原因是:2022年公用经费减少。

c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2022年支出753453元

2021年支出346800元(其中:住房公积金346800元)。

增减变动原因是:2021年人员增加。

其他资本性支出

2022年无其他资本性支出。

2021年支出325000元(办公设备购置325000元)。

项目支出

2022年项目支出6119200元,分别为三基建设600000元,人武经费38000元,人大代表经费442000元,食堂补贴112000元,党群服务中心建设款等5325000元。

2021年项目支出1999400万元,分别为三基建设600000元,人武经费38000元,云视讯经费12000元,人大代表经费89400元,食堂补贴112000元,长期聘用人员工资48000元,新民村道路硬化及排水抢险资金570000元,王家沟脱贫三保障资金150000元,王孟线危崖应急抢修工程280000元,2021年防疫经费100000元。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预算机关运行经费为51559.23元,2021年预算机关运行经费为937400元,比2021年减少。

五、“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支出共计93100元,其中:因公出国出境费用为0元;公务接待费31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0000元,一般公务用保有量为3辆,我单位在保证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基础上,履行党的八项规定,规范开支。

六、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

本年度无政府采购。

七、绩效管理情况

1、绩效管理情况

2022年柳林县西王家沟乡人民政府涉及绩效管理的项目5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119200元,同时,实行绩效管理的项目都已设定绩效目标,并填写《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随同预算上报,待项目完成后再进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

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预算批复文件精神,我单位2022年涉及预算绩效项目有:三基建设,党群服务中心建设等。

八、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本单位公务车辆3房屋1604.65万元,通用设备246.89元,专用设备11.1万元,家具、用具25.85万元。

其他说明

九、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基本支出预算是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基本支出预算包括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日常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项目支出分为经常性项目支出和重点项目支出。经常性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履行职能,在日常公用经费定额以外、维持单位运转和完成其他工作任务所必需的支出。重点项目支出:是指中央、省规定的政策性项目支出,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经费,国家、省要求的配套资金,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其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市直预算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五、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政府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把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交由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数量和质量等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政府购买服务是一种契约化的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具有权责清晰、结果导向、灵活高效等特点。



GBD15市县通用部门预算公开表2022年.xls

绩效申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