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柳林县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示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本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本级决算公开即是汇总决算。
全机关现有干部职工8人,其中:公务员8名
内设机关综合办公室
二、部门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党的统一战线理论、方针、政策。
2、对统一战线工作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向县委、市委统战部全面反映我县统一战线工作的情况,提出开展统战工作的意见、建议,检查、督促我县统战方面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协调我县统一战线方面的关系,负责联系指导各乡镇的统一战线工作。
3、协助市委统战部联系无党派人士,及时通报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建议;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政治协商制度,落实中央、省、市县委关于发挥无党派人士参政议政民主监督作用的工作;受县委委托,向无党派人士通报县委的工作情况;选拔培养新一代的无党派代表人士。
4、贯彻落实、监督检查中央、省、市、县委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举荐工作,组织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民族宗教上层人士的培训工作。
5、开展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联系我县在港、澳、台及海外的同乡会、有关社团代表人士;做好台胞、台属、侨眷及海外联谊的有关工作。
6、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培训、考察、选拔、推荐和安排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司法机关领导职务的工作;负责做好党外后备干部新一代人士队伍建设的工作,了解掌握全县党外人士安排、使用及合作共事情况;协助有关部门管理工商联,联系对台办、侨联等部门的工作。
7、调查、研究反映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性的建议;团结、帮助、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并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8、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士的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性的建议;联系并培养党外人士的工作。
9、领导工商联党组,指导工商联、侨联、民族宗教事务局工作。
10、完成县委、市委统战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2020年收入支出决算
(一) 收入
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1428525元 ,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1730198元,比2019年部门决算减少301673元。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决算1428525元,比2019年1730198元,减少301673元;
2、政府性基金决算0元 ,比2019年0元,增减0元;
(二)支出
2020年支出总计1588790.3元 2019年支出总计1534428元,比2019年支出增54362.3元。按照支出经济科目分类:
1、人员工资
2020年支出975947.8元(基本工资402918元、津贴补贴289754元、奖金33434元、基本养老保险费97123.91元、医疗61124.8、住房公积金89083.9、社会保障缴费2510元) ;2019年支出779859.56元(基本工资357845.24元、津贴补贴234114.76元、奖金29401元、基本养老保险费102384.16元、社会保障缴费56114.4元),增加196088.24元, 增减变动原因是:调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费用增加。
2、商品和服务支出(公用)
2020年支出501062.5元(办公费228370元、印刷费21858元、邮电费2000元、水费2000元、差旅费17882.5元、租赁费12000元、培训费2010元、劳务费31600元、委托业务费106905元、其他交通费76500元) ;2019年支出622976.44元(办公费197952元、印刷费63723元、邮电费3000元、差旅费40449.5元、维修费5153.94元、租赁费20000元、会议费6000元、培训费137730元、劳务费54640元、委托业务费5906元、水费1000元、福利费19672元、其他交通费67750元) ,减少121913.94元,增减变动原因是:办公费,差旅费等减少。
3、项目支出
2020年项目支出0元,2019年项目支出0元,无增减 。
四、“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我单位将继续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减少行政运行成本,2020年部门决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支出0元,2019年部门决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支出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20年财政拨款决算支出0元,2019年财政拨款决算支出0元,与上年相比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20年财政拨款决算支出0元,2019年财政拨款决算支出0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0年公务用车数量为0辆,财政拨款决算支出0元,与2019年的0元,相比无变化。
五、政府采购决算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100000元,2019年政府采购0元,与上年相增加100000元,因电脑、打印机等更新换代。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本单位国有资产0元。
七、项目绩效情况
2020年我单位没有重点绩效评价项目。
八、专业名词解释情况
(一)财政拨款: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三公”经费:指省直属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20年统战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示(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