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
柳林县党史县志办公室属于一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独立机构,内设机构4个:综合办公室,党史科,方志科,年鉴科。
综合办公室:负责制订单位工作计划、文件起草、秘书事务、档案文献管理,协助领导处理日常事务。
党史科:负责征集、研究、整理、编纂县内党史资料、革命英列传记等。
方志科: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地方史志工作的方针政策,制订全县方志工作的计划,负责组织、指导、审核县志书、出版工作。
年鉴科:负责收集、研究、整理、汇编、管理有关柳林的地情资料,编写地方年鉴,收集、出版地方人物专著资料等。
(二)、人员构成:
领导班子现有成员2名:主任1名、副主任1名。
全办现有干部职工6人,其中:公务员1名,事业人员5名。
编制人员数为7,实有在职人员数为6。
二、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中央、国家、省、市各级党委、政府有关党史、地方志的方针、政策,制定我县党史、地方志工作规划和计划,负责全县党史资料的征集、整理、研究、编纂工作和负责搜集、整理、汇编、收藏有关本县的地方文献资料和柳林人的专著资料。
(二)为上级党委解决有关党史问题提供资料和意见,为本地区党政领导提供对实际工作有益的史料经验。
(三)负责县地方综合年鉴的编辑出版工作。
(四)开展党史和党的优良传统作风的宣传,运用党史重大事件、重要人物的纪念活动和党史资料研究成果对党员、群众尤其是青少年进行党的历史和革命传统教育,发挥以史鉴今,资政育人作用。
(五)负责县情、地情基础资料信息管理工作,编写地情书籍,开展县情咨询和地情研究、宣传和学术交流活动。
(六)征集、编纂以党组织为重点,包括政权、地方军事,统一战线、群众团体系统的组织资料、党史人物丛书和撰写中共柳林县地方史稿。
(七)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曾在本县工作过的老干部的联络与接待工作,协助有关部门落实老干部政策和促进革命老区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
(八)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2018年收入支出决算
(一) 收入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904436元,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 723386.48元,比上年部门决算收入增加181049.52元。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决算887405.28元,2017年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决算723386.48元,比2017年增加 164018.8元;
2、政府性基金决算0元 ,2017年政府性基金决算0元,增减无变化;
变动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工资增资及柳财行【2018】18号、柳财行【2018】39号补增于亚玲交通补贴等。
(二)支出
2018年支出总计887405.28元,2017年支出总计723386.48元,比2017年支出增加164018.8元。按照支出经济科目分类:
1、人员工资
2018年支出673392.28元(其中:基本工资230297元,津贴补贴298569元,社会保障缴费91799.28元,年终一次性奖金17587元), 2017年支出509864.98元(其中:基本工资230045.82元,津贴补贴155737.18元,社会保障缴费105007.98元,年终一次性奖金19074元),增加163527.3元, 增减变动原因是:人员工资增资及柳财行【2018】18号、柳财行【2018】39号补增于亚玲交通补贴等。
2、商品和服务支出(公用)
2018年支出68312.4元(其中:办公费26590.4元,水费0元,差旅费0元,维护费0元,其他交通费30000元,公务用车维护费0元,福利费11722元), 2017年支出48318.5元(其中:办公费16647元,水费0元,差旅费171.5元,维护费0元,其他交通费(公务交通补贴经费)30000元,公务用车维护费0元, 邮电费1500元),增加19993.9元,增减变动原因是:柳财行【2018】18号、柳财行【2018】39号补增于亚玲交通补贴等。
3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2018年支出61444元(其中:采暖补贴21280元,住房公积金40164元),2017年支出73678元(其中:采暖补贴25200元,住房公积金48478元),减少12234元,增减变动原因是:2017年年底实有在职人员减少一名(王玉革退休)。
4、项目支出
2018年项目支出84256.6元(其中:主要的项目有《柳林大事月报》2017(1-12)月份25600元;《柳林年鉴》2017编印费50000元。),2017年项目支出90045元(其中:主要的项目有《柳林县志》送审本打印装订费6592元;专家评审费(<柳林县志>)19000元。《柳林大事月报》2016(1-12)月份编印费13800元;《柳林年鉴》编印费39600元。),减少5788.4元,变动的原因是:2017年主要项目支出有《柳林县志》送审及专家评审费。
四、“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我单位将继续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减少行政运行成本,2018年部门决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支出0元,2017年部门决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支出0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8年财政拨款决算支出0元,2017年财政拨款决算支出0元,与上年相比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财政拨款决算支出0元,2017年财政拨款决算支出0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原因是规范压缩三公经费开支,履行党的八项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公务用车数量为0辆,财政拨款决算支出0元,与2017年的0元,相比无增减。
五、政府采购决算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76740元,2017年政府采购0元,增加76740元,主要原因是根据新旧会计制度改革标准及政府采购制度要求,2018年项目支出中的《柳林年鉴》、《柳林大事月报》编印以询价方式政府采购,打印纸以协议供货政府采购。
六、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本单位公务车辆0辆0万元,房屋0万元,固定资产总计103587元,净值合计21901.01元(其中:通用设备总计67067元,净值合计6861.36元;家具用具总计36520元,净值合计15039.65元)。
七、项目绩效情况
2018年本单位没有重点绩效评价项目
八、专业名称解释情况
(1)财政拨款: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但国务院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三公”经费:指县直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费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和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资金。
2018年党史县志办决算及“三公”经费公示(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