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柳林县党史县志办公室预算情况说明

  一、柳林县党史县志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中央、国家、省、市各级党委、政府有关党史、地方志的方针、政策,制定我县党史、地方志工作规划和计划,负责全县党史资料的征集、整理、研究、编纂工作和负责搜集、整理、汇编、收藏有关本县的地方文献资料和柳林人的专著资料。

  (二)为上级党委解决有关党史问题提供资料和意见,为本地区党政领导提供对实际工作有益的史料经验。

  (三)负责县地方综合年鉴的编辑出版工作。

  (四)开展党史和党的优良传统作风的宣传,运用党史重大事件、重要人物的纪念活动和党史资料研究成果对党员、群众尤其是青少年进行党的历史和革命传统教育,发挥以史鉴今,资政育人作用。

  (五)负责县情、地情基础资料信息管理工作,编写地情书籍,开展县情咨询和地情研究、宣传和学术交流活动。

  (六)征集、编纂以党组织为重点,包括政权、地方军事,统一战线、群众团体系统的组织资料、党史人物丛书和撰写中共柳林县地方史稿。

  (七)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曾在本县工作过的老干部的联络与接待工作,协助有关部门落实老干部政策和促进革命老区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

  (八)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柳林县党史县志办公室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情况

  (一)、机构设置:

  柳林县党史县志办公室属于一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独立机构,内设机构4个:综合办公室,党史科,方志科,年鉴科。

  综合办公室:负责制订单位工作计划、文件起草、秘书事务、档案文献管理,协助领导处理日常事务。

  党史科:负责征集、研究、整理、编纂县内党史资料、革命英列传记等。

  方志科: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地方史志工作的方针政策,制订全县方志工作的计划,负责组织、指导、审核县志书、出版工作。

  年鉴科:负责收集、研究、整理、汇编、管理有关柳林的地情资料,编写地方年鉴,收集、出版地方人物专著资料等。

  (二)、人员构成:

  领导班子现有成员2名:主任1名、副主任1名。

  全办现有干部职工6人,其中:公务员1名,事业人员5名。

  编制人员数为7,实有在职人员数为6。

  三、2018年收入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

  2018年预算收入总计549637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2017年度预算收入总计603315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2018年比2017年减少53678元,同比减少9%。减少原因:实有在职人员减少一人(退休)。

  (二)支出预算

  2018年支出总计549637元,其中,一般基本支出549637元。2017年度支出总计603315元。其中:一般基本支出 603315元。2018年比2017年减少53678元,同比减少9%。减少原因:实有在职人员减少一人(退休)。

  另按照支出经济科目分类:

  a、人员工资

  2018年支出444309元(其中:基本工资186984元,津贴补贴43956元,社会保障费92367元,绩效工资105420元,2017年年终一次性奖金15582元。)

  2017年支出516845元(其中:基本工资228888元,津贴补贴69672元,社会保障缴费112865元,绩效工资105420元)。

  2018年比2017年减少72536元,同比减少14%。

  增减变动原因:实有在职人员减少一人(退休)。

  b、商品和服务(公用)

  2018年支出43858元(其中:办公费 6400元,印刷费3000元,邮电费3000元,差旅费4400元,公务接待费336元,福利费11722元,其他交通费用15000元。)

  2017年支出19992元(其中:办公费10600元,印刷费8000元,邮电费1000元,公务接待费392元)。

  2018年比2017年增加23866元,同比增加54%。

  增减变动原因:2018年增加福利费,具体明细支出因经费所需有差别。

  c、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018年支出61470元(其中,住房公积金40190元,取暖费21280元)。

  2017年支出66478元(其中,住房公积金48478元,取暖费18000元)。

  2018年比2017年减少5008元,同比减少8% 。

  增减变动原因:实有在职人员减少一人(退休)。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43858元(其中,一般公务业务费16800元,公务接待费336元,福利费11722元,其他交通费用15000元),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19992元(其中,一般公务业务费19600元,公务接待费392元),2018年比2017年增加23866元,同比增加54%。

  增减变动原因:2018年增加福利费,具体明细支出因经费所需有差别。

  (四)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与2016年均无政府采购。

  四、“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36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92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同比减少56元,增减变动原因:实有在职人员减少一人(退休);2018年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17年为0万元,同比无增减;2018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2017年为0万元,同比无增减;2018年公务接待费预算336元,2017年公务接待费预算392元,同比减少56元,增减变动原因:实有在职人员减少一人(退休)。

  2018年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减少56元,增减变动原因是实有在职人员减少一人(退休)。

  2018年与2017年公务用车保有量均为0,在保证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基础上,减少公务,节约开支。

  五、国有资本占用情况说明

  2018年本单位公务用车及其他用车占有量为0。

  六、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度柳林县党史县志办公室预算绩效评价项目3个,其中,1、《柳林县志》完成终审稿,绩效评价“良好”;2、《柳林年鉴2017》印刷出版,绩效评价“良好”;3、《柳林县大事月报2017》完成编纂印刷,绩效评价“良好”。

  七、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指县直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费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018年党史县志办公室预算及“三公”经费公示(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