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柳林县医疗集团石西乡卫生院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示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1、机构设置
内设11个职能科室,分别是:内科、外科、中医科、口腔科、内儿科、妇产科、急诊科、计划免疫室、心电B超室、X光室、化验室等科室。
2、人员情况
编制人员14人,在职人员8人。
二、部门主要职责
我院是卫生行政兼医疗预防工作的综合性机构,其任务是负责所在区域内医疗卫生工作,组织领导群众卫生运动,培训卫生技术人员。是农村三级医疗网点的重要环节,担负着医疗防疫,保健的重要任务,是直接解决农村看病难看病贵的重要一关。
三、2021年收入支出决算
(一)收入
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809720.06元,事业收入811492.18元,共计1621212.24元;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817197元,事业收入1015898.84元,共计1833095.84元。比上年部门决算减少211883.6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2021年为809720.06元,2020年为817197元,比上年减少7476.94元;变动的原因主要是:原因是公共卫生基本收入没有纳入财政收入只有人员工资;亊业收入减少204406.66元,主要原因疫情影响及无上级补助收入。
2、2021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为0元 ,与2020年0元相比无增减变化:
(二)支出
2021年支出总计1621212.24元,2020年支出总计1840196.99元,比上年支出减少218984.75元。按照支出经济科目分类: 1、人员工资 2021年支出792620.06元(其中:基本工资266820元,津贴补贴117715元,奖金22538元,绩效工资199320元,社会保险费127535.06元,住房公积金58692元),2020年支出780012元(其中:基本工资255876元,津贴补贴74812元,社会保障缴费162812元,绩效工资175020元,住房公积金111492元),比上年增加12608.06元, 增加原因是:2021年增加了乡镇补贴等。
2、商品和服务支出(公用) 2021年支出828592.18元(其中:办公费12312元,印刷费9474.4元,手续费650元,水费1302.8元,元,电费44870元,邮电费30000元,维修费40985元,专用材料费657959.98元,公务用车维护费13938元,福利费17100元);2020年支出1060184.99元(其中:办公费39873.50元,印刷费23468元,水费17185元,电费48033元,邮电费14000元,维护费38099元,,专用材料费859070.49元,公务用车维护费19656元)。比上年减少231592.81元,主要原因为专用材料费减少。
3、其他资本性支出
2021年支出4960元(其中:通用设备4960元),2020年支出16200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16200元),比上年减少11240元,原因是:设备购置减少。
4、项目支出
2021年无项目支出,2020年无项目支出。
四、“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021年本单位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为13938元;2020年部门决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支出19656元,2021年,我单位将继续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减少行政运行成本,与上年相比增加5718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因公出国(境)团组数为0,人数为0,年初预算因公出国(境)费为0元,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接待人数为0,年初预算公务接待费为0元,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无增减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1年公务用车数量为2辆,本单位本年度运行维护费为0元,决算支出13938元,2020年的19656元,相比减少5718元,增加原因为下乡次数减少。
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书数为0元,较年初预算0元无增减变化,与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元相比无增减变化。
五、机关运行经费
本部门无机关运行经费
六、政府采购决算情况
2021年采购通用设备4960元,2020年本单位无政府采购。增加原因:购买办公设备增加。
七、绩效考核
2021年夲单位无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
八、国有资本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九、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基本支出预算是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基本支出预算包括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日常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项目支出分为经常性项目支出和重点项目支出。经常性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履行职能,在日常公用经费定额以外、维持单位运转和完成其他工作任务所必需的支出。重点项目支出:是指中央、省规定的政策性项目支出,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经费,国家、省要求的配套资金,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其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市直预算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五、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政府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把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交由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数量和质量等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政府购买服务是一种契约化的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具有权责清晰、结果导向、灵活高效等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