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三交中心卫生院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示情况说明

一、主要职责 

1、负责本乡镇的卫生工作法律、法规、政策的贯彻,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的制订,社会公共卫生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2、负责本乡镇的基本医疗服务

3、负责本乡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并依据上级部门要求组织实施处置

4、负责本乡镇辖区内的卫生信息统计、分析、上报

5、负责对本乡镇辖区内村级卫生组织和乡村医生的业务指导和培训

6、负责承办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相关业务或事项;负责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下达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情况

1、机构设置

院内设有内科、外科、妇产科、中医科、急诊科、检验科、放射科、心电B超室财务室、护理部、药房、收费室、医务科、公共卫生科15个功能科室,700MA的X光机等先进设备,拥有资产207.93

2、人员情况

编制25,在职人员17人(其中党员3人)

三、2021年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 收入情况

2021收入239.92万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185.24元,事业收入54.68 2020收入245.83万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191.81元,事业收入54.022021年总收入比上年5.91万元,财政拨款减少6.57万元,事业收入增加0.66万元。

原因为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人员经费减少,医疗收入增加。

2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

3、支出情况

2021年度总支出239.92万元其中医疗支出239.92万元,2020年度总支出245.83万元其中医疗支出245.83万元,2021年比上年支出减少6.57万元,减少原因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人员经费减少上年度结余,本年度无结余

另按照支出经济科目分类:

a、人员工资

2021年支出1813252元(其中:基本工资874249.6元,津贴补贴168666元,社会保障缴费392121.40元,绩效工资378215元) 2020年支出1845189.35元(其中:基本工资884658元,津贴补贴170491元,社会保障缴费409134.35元,绩效工资380906元)

增减变动原因是:2021年人员支出减少原因为1.单位经人事调动调走一人,财政拨款人员工资减少,支出减少。

b、商品和服务(公用)

2021年支出39200元(其中:办公费36198.5元,电费3001.50元,

2020年支出166763元(其中:办公费14068元,印刷费804元,手续费163.73元,水费10539元,电费86416.62元,邮电费3220元,差旅费9667.5元72996.65元,培训费480元,专用材料费394829.5元,公务用车维护费20000元)

支出减少变动原因是:专用材料支出减少,印刷费减少,水费减少,维修费用减少,无公务用车维护费

c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2021该科目无支出住房公积金和采暖补贴在人员经费中列支,不在该科目列支

2020该科目无支出住房公积金和采暖补贴在人员经费中列支,不在该科目列支

增减变动原因是:住房公积金和采暖补贴在人员经费中列支,不在该科目列支

d、其他资本性支出

2021本单位无其他资本性支出。

2020本单位无其他资本性支出。

e、项目支出

2021本单位项目支出

2020本单位项目支出

四、“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我单位将继续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减少行政运行成本,2021年部门决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支出0元

2020年部门决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支出20000元。

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21年与2020年本单位均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出国团组共0个,0人次;支出为0元。

(二)公务接待费

2021年与2020年本单位均无公务招待费支出,共接待0批次、0人次;支出为0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1年公务用车数量为1辆,财政拨款决算支出0元,比2020年少20000元。无购置支出,支出为0元;无运行维护费,支出为0元

增减变动原因是:减少原因为2021年无三公经费。

五、政府采购执行情况

2021政府采购决算共计0元。

2020政府采购决算共计0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重点项目绩效情况说明

2021年本单位重点项目绩效。

2020年本单位无重点项目绩效。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救护车)1辆原值共104205元;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2021年,本单位有一台价值60万元的专用(DR)设备了,专用设备104件原值1480719元,通用设备133件原值566404元,房屋3295平方米原值3272450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救护车)1辆原值共104205元,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专用设备103原值1326219元,通用设备129原值554044元,房屋3295平方米原值3272450元。

增减变动原因是2021年柳林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无偿调拨一台价值为60万元的DR 设备。

九、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各级部门、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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