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柳林县医疗集团三交镇中心卫生院分院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示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柳林县三交镇中心卫生院分院负责本乡群众的医疗工作,为村名身体健康提供各类医疗服务。卫生院设有办公室、医务科、妇产科、儿科、外科、B超室、检验室、药房、收费室、财务室等机构。

二、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本乡镇的卫生工作法律、法规、政策的贯彻,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的制订,社会公共卫生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2、负责本乡镇的基本医疗服务;

3、负责本乡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并依据上级部门要求组织实施处置;

4、负责本乡镇辖区内的卫生信息统计、分析、上报;

5、负责对本乡镇辖区内村级卫生组织和乡村医生的业务指导和培训;

6、负责承办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相关业务或事项;负责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下达的其他工作。

三、2021年收入支出决算

(一)收入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330236元,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 334502元,比2020年部门决算增加4266元。

变动的原因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支出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330236元,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334502元,比2020年支出增加4266元。按照支出经济科目分类:

1、人员工资

2020年支出325732元(其中:基本工资141500元,津贴补贴41661元,绩效工资169341元,养老保险33248.31元,医疗保险13681.08元,其他社会保障费595.38,住房公积金25035元,其他工作福利支出670.23元。)

2021年支出327502元(其中:基本工资128970元,津贴补贴44364元,养老保险31977.96元,职业年金9659.13元,医疗保险14113.52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207.39元,奖金9000元,绩效工资64186元,住房公积金24024元。) 

增减变动原因是:2021年个人工资提高。

2、商品和服务支出(公用)

2020年支出4504元(其中:福利费4504元)。

2021年支出7000元(其中:福利费7000元)。

增减变动原因是:2021年财政经费增加。

3、其他资本性支出

2020年无其他资本性支出

2021年无其他资本性支出

4、项目支出

2020年项目支出0元,2021年项目支出0元,增减0元。

四、“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我单位将继续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减少行政运行成本,2021年部门决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支出0元,2020年部门决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支出0元,与上年相比增0元。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20年财政拨款决算支出0元,2021年财政拨款决算支出0元,与上年相比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20年财政拨款决算支出0元,2021年财政拨款决算支出0元,无变动。

(五)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我单位无车辆,财政拨款决算支出0元,与2020年的0元,相比增0元。

五、政府采购决算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0元,2021年政府采购0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本部门无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本部门无机关运行经费。

七、绩效情况

(一)绩效管理情况

2021年支出绩效工资64186元,2020年支出绩效工资69341元。比上年减少5155元,原因是人员变动绩效工资减少。本单位绩效工资根据员工出勤天数,及工资完成情况发放。

(二)项目绩效情况

2021年无项目绩效。

2020年无项目绩效。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2021年,专用设备68件原值325105元,通用设备33件原值158690元,房屋1090平方米原值864623元。

截至2020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2020年,专用设备68件原值325105元,通用设备33件原值158690元,房屋1090平方米原值864623元。

与上年相比,增长0元。

九、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指各级部门、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2021年三交镇中心卫生院分院决算及“三公”经费公示(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