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柳林县社会保险中心决算及“三公”经费公示

一、单位主要职能及决算单位构成:

柳林县社会保险中心主要职能: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社会保险政策法规;协助完善相关经办管理服务法、措施,具体承办全县社会保险经办工作。2、负责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及城乡居民养老、工伤、失业的社会保险参保登记、缴费核定和待遇核定、支付等工作。3、负责全县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的基金管理核算;个人账户管理、内控、稽核,基金收支、预决算管理等。4、负责全县养老、工伤、失业保险、职业年金、社会保障卡的政策宣传、咨询和相关信息查询。5、负责全县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和职业年金信息系统维护和“金保工程”建设,承办基金数据收集、统计、测算、分析、上报等工作。6、负责社会保障卡的经办、管理、发放等工作。7、负责各项社会保险待遇享受人员的资格认证工作。8、负责做好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我中心是全额财政补贴的事业单位,是一个独立的一级核算机构。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情况

柳林县社会保险中心是柳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导下财政全额拨款的副科级事业单位,为副科级建制20217月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由原农村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机关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企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工伤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失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合并改革,现内设4个科室:综合办公室、综合业务股、基金财务股、稽核内控股。我中心财政负担人员62人,为事业人员,长期聘用人员14人,离退休人员4075人,村(居)级协办员332人。

    三、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

决算收入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8357633.77元,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8004351.21元,比2020年部门决算收入增加353282.56元,增加率4.41%。

增减变动原因:有发放2020年目标责任奖金及调资。

    2、决算支出情况:

2021年支出合计8836359.612020支出合计8085014.57元,比2020年支出增加751345.04元,增加率9.29%。

按照支出经济科目分类: 

A、人员情况

2021年支出为7504970.51元,占总支出,84.93其中:基本工资2303541.4元,津贴补贴519909元,年终一次性奖金284673元,绩效工资1351389.60元,单位基本养老金为645681.40元,职业年金88335.79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为265532.20元,社会保障缴费7230.76元,住房公积金为486652元.其他工资及福利支出13968.72元。抚恤金68890元,生活困难补助1469166.64元)

2020年支出为7184801.37元(其中:基本工资2718728.5元,津贴补贴449186元,年终一次性奖金186988.5元,绩效工资1375962.62元,单位基本养老金为722431.06元,职业年金22433.55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为315178.21元,社会保障缴费49751.97元,住房公积金为474380.96元。抚恤金72960元,生活困难补助796800元)2021年比2020年度增加320169.14元,增加率为4.46%。

增减变动原因:人员工资基数较2020年高,因此所需住房公积金、年终一次性奖金等项目也较2020年高。

b、商品和服务(公用)

2021年支出1331389.10元,占总支出15.07%(其中:办公费534961.38元,印刷费255元,咨询费4000元,邮电费20417元,差旅费28186元,维修费94541.13元,培训费257元,劳务费220360元,福利费146036.52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76787.07元,办公设备购置205588元)

2020年支出900213.37元(其中:办公费331880.27元,印刷费37640元,手续费905元,邮电费24631元,差旅费38230元,维修费10000元,劳务费218245元,福利费27566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69048.93元,办公设备购置1192102021年比2020年度增加431175.73元,增加率为47.9%。

增减变动原因:2021年五项保险合并,人员整合,办公场所重新划分,重新规划了相关股室职能,淘汰了一部分废旧办公用品,启用了服务大厅叫号系统,经纪检委备案,购置了叫号机及办公电脑。

四、“三公”经费与上年度比较增减变化的数额及说明原因:

我中心公务用车保有量5辆。2021年我中心“三公经费”支出合计76787.07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21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10万元,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合计69075.93元,也均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比2020年增加7711.14元,增加率为0.11%。与2021预算比减少23212.93元,减少率为23.21%。增减变动原因:因单位合并后,加大了对城乡居民历史冒领人员的追缴力度,利用公务车更方便快捷的工作,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五、政府采购执行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177529元,其中:车辆保险费6055元,购入固定资产171474元。

六、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本单位公务车辆5462276元,房屋0万元,通用设备、办公用品1880781元。

七、项目绩效情况

2021年本单位没有重点绩效评价项目。

八、专业名称解释情况

1)财政拨款: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但国务院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三公”经费:指县直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费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和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资金。


2021年柳林县社会保险中心决算及“三公”经费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