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劳动保障监察综合行政执法队决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1.机构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柳林县劳动保障监察综合行政执法队隶属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立于1996年,2021实行“局队合一”体制。

本单位是正科级事业单位、各项经费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财务独立核算

2.人员情况

编制人员16人,实有人数10人,10;其中专业技术人员7人,工人3人,一般公务用车2部。

二、单位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劳动保障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负责监督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情况。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负责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行为的投诉举报。

负责调查、处理涉及劳动保障重大案件,参与处置重大突发应急事件和群体性事件

承担劳动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的普法宣传等工作。

、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情况

2020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监察”预算拨款收入为1127178元;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27178,年初结转和结余45674.21元,2020年总收入1172852.21元;2021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监察”预算拨款收入为1049094.7元;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49094.7,年初结转和结余56782.27元,2021年总收入1105876.972021年比2020年减少66975.24元。

减少原因2020年和2021年都有年初结转和结余,本年人员减少1人所需住房公积金、各项保险等费用减少

(二)支出情况

2020年度总支出1116069.94元;2021年度总支出为1105876.97,比2020年度支出减少10192.97元。

减少原因为本年工资额的调整及退休1

按照支出经济科目分类:

1、人员工资

2020年支出987667.52元(其中基本工资411026元,津贴补贴41405元,绩效工资237710元,奖金48177元,养老保险113325.52元,医疗保险49326.36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760.64元,住房公积金84787元,个人补助150元。) 

2021年支出997864.79元(其中基本工资398284元,津贴补贴78520元,奖金32368元,绩效工资231480元,养老保险110304.6职业年金16928.63元,医疗保险44811.36元,其他社会保障2428.2元,住房公积金82740元,)。

2021年比2020年度增加10197.27元。

增加原因是:根据年初预算下达取暖费记入津贴补贴

2、商品和服务支出(公用)

2020年支出86962.42元(其中办公费18845元,邮电费2960元,差旅费5242元,劳务费2656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3335.42元)。

2021年支出108012.18元(其中办公费40087元,邮电费1920元,差旅费15295元,劳务费17312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283.18元,福利费19115元)。

2021年度比2020年度增加21049.76元。

增加原因:增加了办公设备购置费用及其他办公费用。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2020年支出为41440(其中:  取暖费41440元)。

2021年预算取暖费在津贴补贴里,财政一体化系统自动生成凭证记入津贴补贴里。固2021年取暖费记入津贴补贴。

2020年度财政返还额度为56782.27元,因我单位春节期间接访任务大,出差多。

减少原因为本年因为下乡较少车辆维护费减少。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2020年部门决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支出33335.42元,2021年,我单位将继续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减少行政运行成本,2021年部门决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支出14283.18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20年财政拨款决算支出0元,2021年财政拨款决算支出0元,与上年相比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20年财政拨款决算支出为0元,2021年财政拨款决算支出0元。与上年相比持平。

   四、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数量2辆,2020年财政拨款决算支出为33335.42与元;2021年财政拨款决算支出为14283.18元。比上年减少19052.24元。

减少原因为:本年下乡较少车辆维护费减少。

五、机关运行经费

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六、政府采购决算情况

2020年无政府采购;2021年政府采购6820元,  

七、国有资本占用情况

本单位公务车辆2197600元。

八、项目绩效情况

2021年本单位没有重点绩效评价项目。

、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但国务院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三公”经费,主要指县直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际城市间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和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资金。

2021年劳动保障监察综合行政执法队决算及“三公”经费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