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孟门镇中心校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示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1、机构设置
孟门镇中心校下设有4所小学和1所中学,分别孟门小学、薛家坪小学、吉家塔小学、和睦小学、孟门中学。法定代表人:白彦平,社会机构代码证为121423277393022853。
2、人员情况
孟门镇中心校编制人员数为103人,在职人员数为87人,人社部门备案县用代教为39人,本年度学生人数为243人。其中小学175人,初中81人。
二、部门主要职责
保障中小学义务教育的实施,继续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狠抓教学常规管理,促进基础教育发展,保障小学、初中学历教育及相关社会服务。
三、2020年收入支出决算
(一) 收入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16252058.39元,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14966628.27元,比上年部门决算增加1285430.12元。其中:
1、2021年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决算17474173.98元,比2020年16786005.31元,增加688168.67元;变动的原因主要是:工资、津贴增加,公用经费增加。(二)支出2021年支出总计17668743.23元,2020年支出总计17921760.90元,比2020年支出减少253017.67元。按照支出经济科目分类:1、人员工资2021年支出14595311.04元(其中:基本工资6859094.94元,津贴补贴1926018.20元,社会保障缴费2063442.90元,年终一次性奖金583387,绩效工资2175970元),2020年支出13775907.50元(其中:基本工资4819601.40元,津贴补贴3139770.98元,社会保障缴费1889871.72元,年终一次性奖金348177,绩效工资2545283.49元),增加819403.54元, 增减变动原因是:工资、津贴增加。
2、 商品和服务支出(公用)2021年支出1933191.71元(其中:办公费388000.48元,水费19014元,差旅费2210元,维护费920709.98元,其他交通费11420元,公务用车维护费0元,印刷费26210.93元,手续费691元,电费8303.48元,邮电费1000元,物业管理费42098.74元,租赁费0元,培训费16900.10元,劳务费46405元,福利费376758,专用燃料费0元,专用材料费7914元,取暖费62556元),2020年支出2605724.11元(其中:办公费650926.19元,水费4200元,差旅费53760元,维护费967896.82元,其他交通费20312.79元,公务用车维护费0元,印刷费1409.34元,手续费1063元,电费83580.47元,邮电费120元,物业管理费116760元,租赁费0元,培训费98290.5元,劳务费112875元,福利费416616元,专用燃料费0元,专用材料费0元,取暖费77914),减少672532.40元,增减变动原因是:学生人数减少,各项经费减少。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2021年支出326028.23元(其中:生活补助326028.23元),2020年支出331105元(其中:生活补助331105元),减少5076.77元,增减变动原因是:主要为学生人数减少,生活补助也随之减少。4、项目支出2021年项目支出0元,2020年项目支出0元,增减0元。
四、“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021年,我单位将继续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减少行政运行成本,2021年部门决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支出0元,2020年部门决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支出0元,与上年相比减 0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21年财政拨款决算支出0元,2020年财政拨款决算支出0元,与上年相比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21年财政拨款决算支出0元,2020年财政拨款决算支出0元,与上年相比减少0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1年公务用车数量为0辆,财政拨款决算支出0元,与2020年的0元,相比减0元。
五、政府采购决算情况2021年政府采购435000元,2020年政府采购159248元,增加275752元。增减主要原因为:学生营养餐、免费餐全部进行政府采购。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柳林县孟门中心校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 (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 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 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无;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本单位为全额补助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上年度机关运行经费为0,本年度机关运行经费为0,本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增减无变化。
十、项目绩效情况2021年本单位没有重点绩效评价项目
十一、专业名称解释情况
(1)财政拨款: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但国务院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三公”经费:指县直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费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和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