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柳林县医疗集团柳林镇卫生院单位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示情况说明
为做好2021年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工作,提升财务管理水平,更好的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我单位2021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支出公布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1、机构设置
内设11个职能科室,分别是:内科、外科、中医科、口腔科、内儿科、妇产科、急诊科、计划免疫室、心电B超室、X光室、化验室等科室。
2、人员情况
编制人员29人,在职人员29人(其中党员9人)。
二、部门主要职责
我院是卫生行政兼医疗预防工作的综合性机构,其任务是负责所在区域内医疗卫生工作,组织领导群众卫生运动,培训卫生技术人员。是农村三级医疗网点的重要环节,担负着医疗防疫,保健的重要任务,是直接解决农村看病难看病贵的重要一关。
三、2021年收入支出决算
(一)收入
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2913644.55元,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3069785元,比上年部门决算增加156140.45元。增减变动原因为2021年经费增加。
(二)支出
2020年支出总计8053773.49元,2021年支出总计8285095.49元,比2020年支出增加231322元。按照支出经济科目分类:
1、人员
人员工资2020年支出2970329.02元(其中:基本工资1350859元,津贴补贴202980元,社会保障缴费694654.15元,年终一次性奖金92397元,绩效工资622046元),2021年支出3178566.22元(其中:基本工资1325519元,津贴补贴311216元,社会保障缴费686284.22元,绩效工资647150元,年终一次性奖208397元),增加208237.2元,增加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2、商品和服务支出(公用)
2020年支出4916683.84元(其中:办公费61318.96元,印刷费155211.5元,手续费3348.5元,电费25270.16元,水费5456元,邮电费13580元,取暖费28770元,差旅费1627元,维护费474414.52元,租赁费936880元,培训费0元,其他交通费0元,公务用车维护费18465元,材料费1811830.68元,劳务费1343711.8元),2021年支出3096967.11元(其中:办公费52467.5元,印刷费6455元,手续费2283.7元,电费22000元,水费1850元,邮电费7625元,取暖费39368.1元,差旅费2950元,维护费80501.4元,培训费100元,租赁费936880,公务用车维护费2950元,材料费1463645.44元,劳务费76085.97元,福利费65581元),减少1819716.73元,增减变动原因是:2021年业务量下降,导致支出减少.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2020年支出0元(其中:采暖补贴0元,住房公积金0元),2021年支出0元(其中:采暖补贴0元,住房公积金0元),增减变动原因是:无变动。
4、项目支出
2020年项目支出0元,2021年项目支出0元,无变动。我单位无项目支出。
四、“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我单位将继续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减少行政运行成本,2020年部门决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支出18465元,2021年部门决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支出2950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20年财政拨款决算支出0元,2021年财政拨款决算支出0元,与上年相比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20年财政拨款决算支出0元,2021年财政拨款决算支出0元,与上年相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0年公务用车数量为2辆,财政拨款决算支出18465元,与2021年的2950元,相比减少15501元。我单位2020年下乡次数减少。导致运行维护费减少。
五、政府采购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采购11.35万元其中货物支出11.35万元,(其中电子屏11891.7元;电脑打印机43110元;家具用具27220元;碎纸机945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型企业合同金额11.3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3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2021年政府采购4.93万元(主要为家具用具),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型企业合同金额4.9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9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相比2021年减少64161.7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我单位搬迁政府采购项目增加。
六、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本单位截止2021年12月31日底,本部门共有公务车辆2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共计15.83万元,房屋14.61万元,通用设备59.72万元、专用设备71万元。其中无单价100万元以上的设备。
七、项目绩效情况
2021年本单位没有重点绩效评价项目
八、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九、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基本支出预算是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基本支出预算包括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日常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项目支出分为经常性项目支出和重点项目支出。经常性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履行职能,在日常公用经费定额以外、维持单位运转和完成其他工作任务所必需的支出。重点项目支出:是指中央、省规定的政策性项目支出,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经费,国家、省要求的配套资金,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其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3、“三公”经费:指市直预算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5、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政府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把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交由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数量和质量等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政府购买服务是一种契约化的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具有权责清晰、结果导向、灵活高效等特点。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和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资金。
7、财政拨款: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但国务院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