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柳林镇兽医站决算及“三公”经费公示
一、部门基本情况
柳林镇兽医站现有干部2人、办公室1间、冰柜、消毒柜等。
二、部门主要职责
一是动物重大疫病防控;二是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
三、2018年收入支出决算
(一) 收入
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368243元,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210583元,比2016年部门决算增加157660元。变动的原因主要是:调资增加。
(二)支出
2018年支出总计368243元,2017年支出总计210583元,比2017年支出增加157660元。增加原因调资增加。 2018年支出314701.05元(其中:基本工资85752元,津贴补贴88976元,绩效工资7452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92.52元,年终一次性奖金1412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7039.93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8184.6元,住房公积金15708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公用)
2018年支出11301.95元(其中:办公费10226.95元,手续费100元,邮电费200元,差旅费775元),
3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2017年支出42240元(其中:生活补贴42240元)
四、三公经费情况
本单位无三公经费
五、政府采购情况
本单位本年度无政府采购
六、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本单位无国有资产
七、项目绩效情况
2018年本单位没有重点绩效评价项目
八、专业名称解释情况
(1)财政拨款: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付的财政资金,但国务院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三公”经费:指县直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费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和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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