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林镇人民政府2018年决算公示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1、机构设置

  内设办公室、农技站、司法所、农经站、林业站、水利站、计生办、环卫站、民政办、土地所、劳保所、文化站、药监站、安监站等。

  2、人员情况

  拥有公务员36、财政补助事业人员57人。

  二、部门主要职责

  柳林镇政府属乡一级行政机关,法人代表王开贵,主要职能是落实国家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发挥经济管理职能,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发展规划,服务市场主体和营造发展环境,搞好市场监管,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发展乡镇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社会服务,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三、2018年收入支出决算

  (一) 收入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190096695.06元,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45932156元,比2017年部门增加144164539.06元。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决算 104052952.82元,2017年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决算33714539.28元,增加 70338413.54元;

  2、政府性基金决算2766837元 ,比2017年10547667元,减少7780830元;

  变动的原因主要是:基金项目减少。

  (二)支出

  2018年支出总计164884424.84元,2017年支出总计63790745.11元,比2017年支出增加101093679.73元。按照支出经济科目分类:

  1、人员工资

  2018年支出13867342.1元(其中:基本工资6113787元,津贴补贴2894055元,绩效工资2161295,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9717.88元,年终一次性奖金456348元,机关养老保险缴费1090832.61元,伙食补助费50752.5,职工基本医疗保险396354.24,公务员医疗63708.48,住房公积金600492)2017年支出8947334.8元(其中:基本工资4660154元,津贴补贴1314279元,奖金22014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18343元,绩效工资906135元,机关养老保险缴费1328283.8元,增加4920007.3元, 增减变动原因是:调资增加

  2、商品和服务支出(公用)

  2017年支出7826977.21元(其中:办公费702185.73元,印刷费2190元,手续费3840.18元,水费46068.74元,电费107085.05元,邮电费11200元,取暖费123036元,差旅费39300.9元,维护费16274元,租赁费25000元,培训费559元,公务接待费43188元,劳务费6151339.61元,其他交通费465710元,公务用车维护费90000元……),2018年支出5210050.83元(其中:办公费1394288.84元,手续费4995.05元,水费82822.46元,电费84228.04元,邮电费27900元,取暖费121858.04元,差旅费59335.1元,维护费143131元,租赁费102745元,会议费4966元,培训费23328元,劳务费2778433元,其他交通费297095元,公务用车维护费84925.3元……),减少 2616926.38元,增减变动原因是:节省日常开支。

  3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2017年支出30950372.55元(其中:抚恤金5863019.5元,生活补助21654482.93元,救济费2365600元,医疗费138133元,采暖补贴274960元,住房公积金654177.12元……),2018年支出13152576.69元(其中:抚恤金600247元,生活补助12532079.69元、救济费20250元),减少17797795.86元,增减变动原因是: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开支减少。

  4、项目支出

  2017年项目支出17806461.51元,2018年项目支出133835865.21元,增加116029403.7元,变动的原因是:项目增加。

  四、“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我单位将继续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减少行政运行成本,2017年部门决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支出133188元,2018年部门决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支出84925.3元,与上年相比减少 48262.7元,其中:

  (一)公务接待费

  2017年财政拨款决算支出43188元,2018年无公务接待费,与上年相比减少43188元,原因是2018年无公务接待费。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公务用车数量为3辆,财政拨款决算支出90000元,与2018年的84925.3元,相比上年减少。

  五、政府采购决算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753000元,2018年政府采购2568074元,增加1815074元,主要原因是增加采购开支。

  六、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本单位在用车辆10辆,其中:公务用车3辆、其他用车7辆

  七、项目绩效情况

  2018年本单位没有重点绩效评价项目

  八、专业名称解释情况

  (1)财政拨款: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但国务院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三公”经费:指县直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费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和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资金。

 

 

  2018年柳林镇政府决算公示及“三公”经费公示(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