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柳林县医疗集团李家湾乡卫生院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示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1、机构设置
院内设有内科、妇幼科、中医科、检验科、心电B超室,公共卫生等科室。
2、人员情况
编制人员14人,在岗人员12人。现有副主任医师1名,主治医师(护师)3人,医师4人,护师1人,其他专技人员3人。
二、部门主要职责
柳林县医疗集团李家湾乡卫生院是一所全民所有制的一级医院,属于全额财政拨款单位。基本职能为:为全乡及周边群众身体健康提供医疗与预防保健服务。
三、2021年收入支出决算
(一) 收入
2021年度收入总计2281804.8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22198.22元,医疗及其他收入759606.61元。2020年度收入总计2355031.1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94331.00元,医疗及其他收入960700.13元,比2020年部门决算收入减少73226.3元.
变动的原因主要是医疗收入数减少。
(二)支出
2021年支出决算总计 2281804.83元,(其中人员工资福利支出1491098.22元,公用经费支出790706.61元),2020年支出决算总计 2355031.13元,2021年支出决算比2020年减少73226.3 元。变动的原因主要是公用经费支出减少。按照支出经济科目分类
1、工资福利支出
2021年支出1491098.22元(其中:基本工资494488元,津贴补贴228970元,社会保障缴费239558.29元,绩效工资424905.93元,住房公积金103176元)。
2020年支出1343746.00元(其中:基本工资495732.00 元,津贴补贴201048.00 元,社会保障缴费201489.00 元,绩效工资340615.00 元,住房公积金 104862.00 元)。
增加原因:人员工资中绩效工资增加幅度较大。
2、商品和服务支出(公用)
2021年支出790706.61元(其中:办公费48409.44元,印刷费20177元,电费16583.17元,取暖费80000元,物业管理费14602.68元,差旅费8850元,维修费28840.10元,专用材料费469738.03元,劳务费20586.00元,福利费31100.00元,公用车运行维护费8422.19元,办公设备购置费26898.00元,专用设备购置费16500.00元)。
2020年支出1011285.13元(其中:办公费9988.00 元,印刷费15812.00元,手续费20元,邮电费15690.00元、电费17590.58元,取暖费66207.78元,物业管理费10347元,差旅费8874.00元,维修费30354.42元,专用材料费683092.35元,劳务费114367.00元,福利费18942.00元,公用车运行维护费20000元)。
减少原因:2021年公用经费支出中专用材料费和劳务费支出减少,且无公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020年有此项支出)。
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为1522198.22元,财政拨款支出为1522198.22元,收支平衡。
3、项目支出本单位2021年和2020年均无项目支出
四、“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我单位“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支出为0元,与上年相同。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与上年相同。主要原因: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
2021年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与上年相同。主要原因:本单位无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2020年公务用车用行维护费支出20000元。主要原因:本年度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五、政府采购决算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情况:具体是电脑及一体机各2台,小计10800元,空调2台5998元,合计 16798元。
2020年政府采购情况:为家具用品,具体是沙发和茶几各2套,文件柜5个,椅子共8把,总计10040元。
六、国有资产占有情况本单位公务车辆1辆5.88万元,房屋132.5538万元,通用设备41.40万元、专用设备54.77万元,家具用具类5.74万元。无形资产0.95万元,为财务用友软件。
七、绩效管理情况。本院决算涉及到的绩效管理即人员绩效工资情况:我单位根据实际工作质量制定的考核方案进行按月发放。2021年绩效工资发放424905.93元,2020年绩效工资发放340615.00元,增加原因:本年度绩效工资提高。
2021年与2020年本单位没有重点绩效评价项目。
八、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
2021年、2020年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九、专业名称解释情况
(1)财政拨款收入: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及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但国务院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除以上收入之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指县直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费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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