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老干部局决算及“三公”经费公示
为进一步做好我局2021年度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工作,提升财务管理水平,更好地保障社会各阶层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我局2021年部门决算、“三公经费”支出公布如下:
一、部门主要工作职责
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关于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制定实施办法和细则,开展调查研究,为县委、县政府和有关部门制定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政策规定提供情况和依据;协调有关部门落实离退休干部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负责对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检查督促;负责指导督促离退休干部的党组织建设,加强离退休干部的学习教育,做好离退休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情况
1、内设机构:办公室、老年活动中心 ;
2、人员编制:行政6人、事业10人;实有行政6人、事业9人。
三、2021年度部门收支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3897692.13元,2020年财政拨款3007663元,比2020年增加了980029.13元。主要是2021年增加了老干部活动中心经费和特需费。
2、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决算支出3897692.13元,2020年度决算支出3351484.94元,比上一年度增加了646207.19元,2021年增加了老干部活动中心经费和特需费。
按照经济支出科目分类
(1)2021年度工资福利支出1496616.93元;(其中:基本工资568277.56元;津贴补贴253803.9元; 奖金83555元; 绩效工资176450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55179.94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61148.88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2251.52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039.32元;住房公积金 116392元;)2020年度工资福利支出1161015元;(其中:基本工资322066.45元;津贴补贴182504.元; 奖金28069.65元; 绩效工资169680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84573.2元;职业年金缴费30539.88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65466.48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7607.34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11520元;住房公积金 158988元;)比上一年度增加了3356019.93元,主要是新招录了1名公务员和调入1名事业人员,增加了工资福利的支出。
(2)2021年度商品和服务支出1274296.6元,(其中: 办公费652375.5元、水费6409.38元、电费55276.16元、取暖费53518元、差旅费240元、维修费100000元、会议费24962元、劳务费98494元、印刷费35,556.00元、咨询费2,000.00、福利费24112元、其他交通费用39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19909.56元。);2020年度商品和服务支出492967.03元,(其中:办公费161610.6元、印刷费35556元、咨询费2000元、水费3038.81元、电费19300元、邮电费5900元、维修(护)费32680元、会议费1200元、劳务费76299.62元、福利费10200元、其他交通费用29175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6007元。)比上一年度增加了781329.57元。主要是2021年增加了老干部活动中心经费支出。
(3)2021年度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83893.6元,2020年度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55680元。比上一年度增加了528213.6元。主要是2021年增加了老干部特需费用支出。
(4)2021年资本性支出242885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146490元,专用设备购置96395元)
四、“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我单位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元、公务接待费0元。
五、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109010元,2020年政府采购38979元,增加70031元,主要原因:因人员增加购置办公设备。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本单位国有资产2640723.05元。
其中:房屋建筑物1892703.65元;通用设备452503.4元,专用设备103986元,家具2640723.05元,本单位无公务用车,累计折旧1666536.02元。
七、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150486.84元,其中: 办公费18616.84元, 水费5000元,电费10000元,取暖费53518元,差旅费240元,福利费24112元,其他交通费用39000元。
八、绩效管理情况
2021年本单位无重点绩效评价项目。
九、专业名词解释情况
1、财政拨款: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但国务院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三公”经费:指县直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费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和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