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林县经信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公开公示说明

  一、单位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经济和信息化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起草我县经济和信息化规章草案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提出全县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全县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定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的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信息化产业的行业规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机构和政策的建议。

  (三)监测分析经济运行态势,调节经济日常运行,编制并组织实施近期经济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组织交通协调工作,组织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向县人民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贯彻执行工业、商贸方面的综合经济法规、法律并监督、检查;收集、整理、分析和发布经济信息。

  (五)研究和指导流通体制改革,培育发展和完善市场体系,规范流通秩序和市场规则;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重要商品的供求状况并组织调控;负责县内外重要展销、招商引资、对外经济合作,提出促进商贸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拟定全县贸易发展规划,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拟定外商投资政策,拟定三产服务业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

  (六)负责规模及规模以上企业工作,对各种经济成分的企业实行宏观管理和指导,规范企业行为规则;推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指导企业直接融资工作;指导企业的管理、扭亏和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指导中小企业的改革与发展;指导企业管理人员的培训。

  (七)研究企业技术进步的政策,指导技术创新、技术引进;指导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组织协调工业环境保护和促进环保产业的发展,清洁生产工作,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负责全县节能降耗综合协调工作,按县人民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检查工业和信息化企业(不含煤炭企业)技术改造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组织实施,参与编制能源基地建设规划。

  (八)开展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经济技术对外交流及合作工作。

  (九)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领域非煤企业的安全生产,研究提出全县中小企业发展战略、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组织行业管理办公室承担县成品油监督管理办公室、生猪定点屠宰办公室、酒类管理办公室、食品工业管理办公室、包装装潢印刷品经营办公室、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办公室、国有企业廉洁自律办公室的职能和行政执法;拟定行业规划和行业政策;对化工、国内贸易、轻工、建材进行行业管理。

  (十一)承担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二)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柳林县经信局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情况

  (一)机构设置

  柳林县经信局是负责经济运行,招商引资,酒类管理、商务工作,企业改制等项工作,局内设5个职能股室。下设1个副科级事业单位。

  局机关股室:办公室、综合股、经济运行股、商务股、行政审批股。

  副科级事业单位为:柳林县节能监察大队

  (二)人员构成

  领导班子现有成员6名:局长1名、副局长4名、节能监察大队队长1名。

  全局机关现有干部职工32人。其中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12人,公务员15人,合同工2人。

  三、2018年部门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情况说明

  2018年度预算收入3173358元,2017年度预算收入2950519元,本年比上年增加222839元,同比增加7.55%。

  (二)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预算支出为3173358元,2017年度预算支出为2950519元,本年比上年增加222839元,同比增加7.55%。

  1.人员经费

  2018年支出2757969元。其中基本工资:1014360元;津贴补贴760320元;奖金84530元;社会保障缴费527124元,取暖费110880元,其他工资和福利支出260755元。

  2017年支出2545589元。其中基本工资:1065948元;津贴补贴807132元;奖金88793元;社会保障缴费400216元,取暖费84000元,其他工资和福利支出99500元。

  本年比上年增加212380元,同比增加8.34%。增减变动原因是:工资调标后,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社会保障支出相应增加。

  2.商品和服务

  2018年支出315389元。其中办公费50000元;邮电费15000元;差旅费30000元;培训费5000元,会议费5000元;业务接待费2100元;交通补贴121200;福利费62089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000元。

  2017年支出160780元。其中办公费67900元;邮电费11278元;差旅费24366元;培训费7659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4577元。

  本年比上年增加154609元,同比增加96%。增减变动原因是:主要原因是福利费、交通补贴费、业务接待费纳入商品服务支出等。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2018年支出215155元。其中住房公积金215155元。

  2017年支出244150元。其中住房公积金227050元;生活补助17100元。

  本年比上年增加28995元,同比减少12%。增减变动原因是:生活补助等资金纳入办公费。

  4.其他资本性支出

  2018年支出100000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费100000元。

  2017年无支出。

  本年比上年增加100000元,同比增加100%。增减变动原因是:增拨纪检监察组办公设施等各项费用。

  四、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我局无政府采购项目,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增减变化。

  五.“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我局“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维护费2.5万元,与上年相同;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接待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

  2017年度,我局“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维护费2.5万元,与上年相同;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接待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

  六、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2018年本单位固定资产总额为433902.84元,其他用车1辆。

  七、重点绩效评价项目

  2018年本单位无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八、专业名词解释情况?

  (一)财政拨款: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8年经信局预算及“三公”经费公示(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