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金家庄中心校决算及“三公”经费公示
一、部门基本情况
1、机构设置:
金家庄中心校为柳林县教育科技局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中心校辖5所学校,即中心小学、示范小学、浩博小学、前庄上小学、金家庄中学。
2、人员情况:
金家庄中心校,实际在职人员166人。其中公办教师140人,县用27人。小学学生数为589人,中学学生数为110人。
二、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贯彻实施小学、初中义务教育。
2、促进基础教育发展,小学、初中学历教育(相关社会服务)
三、2021年收入支出决算
(一) 收入
2021年收入20960603.6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052741.19元,其他收入907862.48元,。2020年收入22237839.0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232243.26元,上级补助收入3936870.8元,其他收入14724.96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4000元。比上年部门决算减少1277235.35元。变动的原因主要是:教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基础设施维修等。
(二) 支出
2021年支出总计20234741.19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8109713.35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957148.8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91677.05元,资本性支出167879元)。2020年支出总计23127473.9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7267200.76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809938.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76490.54元,资本性支出273844元)。
按照支出经济科目分类:
1、人员工资
2021年支出17318036.3元(其中:基本工资6666267.79元,津贴补贴2776879元,绩效工资3196135元,社会保障养老缴费1707600.01元,职业年金缴费148091.81元,医保缴费661255.56元,其他社保缴费60810.13元,年终一次性奖金869448元,住房公积金1231549元),2020年支出17267200.76元(其中:基本工资7378778.71元,津贴补贴2305011元,绩效工资3354896元,社会保障缴费2485184.14元,年终一次性奖金546433.91元,住房公积金1196897元),增加50835.54元,增减变动原因是:正常调资。
2、商品和服务支出(公用)
2021年支出1957148.84元(其中:办公费250523.52元,印刷费132459.8元,咨询费11000元,手续费1896.18元,水费52320元,电费119142.24元,邮电费9071.3元,取暖费203555元,物业管理费77690元,差旅费16146元,维护费346571元,租赁费7050元,培训费36502元,专用材料费4600元,劳务费423659元,福利费264962.8元),2020年支出4809938.6元(其中:办公费370914.13元,印刷费163071.85元,物业管理费143825.26元,维护费1874994.16元,培训费91292.2元,劳务费196750元,专用燃料费695302元),减少2852789.76元,增减变动原因是:减少原因2020年成立金家庄九年一贯制学校,配套设施购买和校舍环境改善。
3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2021年支出791677.05元(其中:生活补助789777.05元,退休费1900元)2020年支出776490.54元(其中:生活补助49500元,免费餐等726990.54元),增加15186.51元,增减变动原因是:成立九年一贯制学校,四五六年级寄宿学生全部免费就餐。
4、项目支出
2021年项目支出0元,2020年项目支出0元,增加0元。
四、“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我单位将继续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减少行政运行成本,2021年部门决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支出0元,2021年部门决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支出0元,与上年相比减 0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21年财政拨款决算支出0元,2020年财政拨款决算支出0元,与上年相比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21年财政拨款决算支出0元,2020年财政拨款决算支出0元,与上年相比减少0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1年公务用车数量为0辆,财政拨款决算支出0元,与2020年的0元,相比减0元。
五、政府采购决算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460000元,2020年政府采购726990.54元,减少266990.54元,主要原因是采购营养餐、办公用品。
六、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本单位公务车辆0辆0万元,房屋1736万元,面积14820平方米。
七、项目绩效情况
八、专业名称解释情况
(1)财政拨款: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但国务院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三公”经费:指县直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费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和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