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机关内设“一室四股”即:综合办公室、人事会计股、三农服务股、监审股和稽查股。机关实有工作人员21人,其中:行政人员4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职工12人,事业人员5人。净资产为217460元。公务用车1辆 

  二、部门主要职责 

  柳林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隶属于柳林县人民政府,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承担着指导全县供销合作事业发展,服务全县“农业、农村、农民”三农工作的职责。 

  三、2018年收入支出决算 

  (一) 收入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5814319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 3146371.71元,比上年部门决算增2667947.29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决算 5814319元,比20173146371.71元,增2667947.29元; 

   2、政府性基金决算0元 ,20170元,增减; 

  变动的原因主要是:为基层设下岗职工缴纳养老保险金 

  (二)支出 

     2018年支出总计5234292.15元,2017年支出总计3146371.71元,比2017年支出增2087920.44元。按照支出经济科目分类: 

  1、人员工资 

    2018年支出3538016.91元(其中:基本工资642343.86元、津贴补贴1668797.65元、奖金费165408元、社会保障费157534元、基本养老保险132392.56元、职业年金66196.28元,医疗保险34716元,其他社会保障费689790.56元、住房公积金138372元,2017年支出2651714.56元(其中:基本工资1014804元、津贴补贴费716796元、奖金费87026元、社会保障费157534元、基本养老保险345321.6元、其他工资福利19440元、住房公积金207192.96元,取暖费103600元,增886302.35元, 增原因是:2018年度零星调资 

  2、商品和服务支出(公用) 

    2018年支出287704.24元(其中:办公费77345.2元、邮电费5000元、差旅费338元、其他交通费1255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978.04元2017年支出372689.15元(其中:办公费19512.57元、邮电费7000元、差旅费19381元、其他交通费30615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645.58元 

  ,减84984.91元,原因是:退休6人,单位厉行节约 

  3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2018年支出1408571元(其中:对下岗职工生活补助及养老金缴纳1408571元2017年支出121968元(其中:对下岗职工生活补助121968元,减1286603元,增加变原因是:为下岗职工补缴养老保险金  

  4、项目支出 

     2018年项目支出0元,2017年项目支出0,无增减 

  四、“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我单位将继续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减少行政运行成本,2018年部门决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支出18978.04元,2017年部门决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支出20645.58元,与上年相比减 1667.54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8年财政拨款决算支出0元,2017年财政拨款决算支出0元,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财政拨款决算支出0元,2017年财政拨款决算支出0元,无增减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公务用车数量为1辆,财政拨款决算支出18978.04元,与2017年的20645.58元,相比减1667.54元,减少的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 

  五、政府采购决算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0元,2017年政府采购0元,增减变化 

  六、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本单位公务车辆112.7万元,通用设备9.0460万元。 

  七、项目绩效情况 

    2018年本单位没有重点绩效评价项目 

  八、专业名称解释情况 

     1)财政拨款: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但国务院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三公”经费:指县直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费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和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资金。 

 

    2018年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决算及“三公”经费公示(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