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林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及主要职责:

(一)部门基本情况

柳林县自然资源局为2019年县级机构改革中新组建的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建制,加挂县规划局牌子。其职责由原县国土资源局的职责,以及县发展和改革局的组织编制并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职责,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的城乡规划管理职责,县水利局、县农业委员会、县林业局的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等整合组建而成,是县人民政府主管自然资源、矿产资源、测绘管理的组成部门。 

根据中共柳林县委办公室、柳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三定”方案(柳办发〔201947号)文件,局行政编制9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全额事业编制135名,内设机构:综合办公室(党建办公室)、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股、自然资源权益调查股、国土空间规划股、矿产资源管理股、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股。直属事业单位暂定为8个:柳林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柳林县地质灾害防治中心、柳林县国土资源交易中心、柳林县土地勘测规划站(柳林县测绘管理办公室)、柳林县土地整理中心、柳林县地质矿产技术咨询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规划中心、自然资源发展中心;下设10个基层国土资源管理所。

(二)部门主要职责

县自然资源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自然资源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履行全县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监督检查执行全县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城乡规划、测绘地理信息等政策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二)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组织实施国家统一规范的调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统计标准和制度体系。组织实施全县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统一汇交、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 

(三)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组织开展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制定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规章制度。负责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建立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 

(四)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健全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加强考核管理。负责指导监督全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五)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全县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组织实施国家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全县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研究提出全县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建议。

(六)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全县主体功能区战略,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开展全县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全县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全县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监督实施城乡规划政策。组织拟订并实施全县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全县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七)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全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全县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拟定组织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 

(八)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牵头拟定并组织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全县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全省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九)负责管理地质勘测行业和全县地质工作。组织编制全县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管理全县地质勘查项目。负责全县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全县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十)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县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全县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承担全县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ー)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报批。负责全县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全县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十二)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全县测绘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监督管理全县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全县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全省测量标志保护。 

(十三)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制定并实施全县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战略、规划和计划。监督实施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组织实施全县自然资源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负责全县自然资源领域对外交流合作。 

(十四)负责全县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工作。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违法案件。 

(十五)统一领导和管理县林业局。 

(十六)完成县委、县政府、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县自然资源局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一行使全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全县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全县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全县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精简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全县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更好促进和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发展。

二、人员构成

全局机关现有干部职198人,行政人员12人,事业人员111人,合同工75人。

三、2022年收入支出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收入40594873.18元,2021年预算收入19111000元,比2021年部门预算增加21483873.18元,增加原因:因2022年机构改革由住建局执法队调入人员60人,故经费增加。

2、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支出合计40594873.18元(其中:人员支出12096906.59元,公用支出810221.59元,项目支出27687745元);2021年支出合计19111000元(其中:人员支出11511900元,公用支出729100元,项目支出6870000元)。

A.人员工资

2022年部门预算支出12096906.59元(其中:基本工资4620948元,奖金津补贴1520546元,绩效工资2819037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918895.59元,住房公积金1217480元);2021年预算支出11511900元(其中:基本工资奖金津补贴784380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642000元,住房公积金868700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157400元)。增减变动原因:2022年人员工资调资变动增多,机构改革人员调动经费增加。

B.商品和服务(公用)

2022年部门预算公用经费810221.59元(其中:办公费210000元,差旅费9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0000元,公务接待费6944元,福利费287977.59,其他交通费用98100元,办公设备购置47200元);2021年预算公用经费729100元(其中:办公费181382元,印刷费20000,会议费10000元,差旅费75600元,培训费2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0000元,公务接待费5600元,福利费255018元,其他交通费用91500元),增减变动原因:2022年机构改革人员变动。

C.项目支出

2022年预算项目支出27687745元(其他运转类经费18710945元,特定目标类经费8976800元);2021年预算项目支出6870000元,增减变动原因为2022年自然资源项目增加。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2年我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810221.59元,较上年的729100元增加81121.59元,增加10%。主要原因为在职人员增加导致人头测算的一般公务费、福利费增加。

四、“三公经费”情况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共计1226944元,其中:因公出国出境费用为0元;公务接待费6944元;公务用车购置费115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0000元。我单位积极履行党的八项规定,规范三公经费开支。2022年预算“三公”经费支出与2021年“三公”经费相比增加,因机构改革,我局成立自然资源执法大队,我单位在保证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基础上,需采购执法车辆。

五、政府采购

本单位安排的政府采购有:车辆保险费6800元、A439000元,打印机42000元,台式计算机48000元,柜子6500元等。

六、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一)车辆情况:

公车改革后本部门车辆编制数为3辆;截止2021年底,实有车辆3,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地质灾害巡查,各乡镇外出巡查使用;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二)房屋情况:

房屋面积1170平方米。

    (三)其他国有资产:

通用设备328件,价值为341.69万元,折旧为185.99万元,净值155.7万元;

专用设备49件,价值为14.294万元,折旧为6.74万元,净值为7.554万元;

家具用具601件,价值为56.54万元,折旧为19.26万元,净值为37.28万元。

七、绩效管理情况

1.绩效管理情况

2022年柳林县自然资源局涉及绩效管理的项目有3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总额27687745元。同时,实行绩效管理的项目都已设定绩效目标,并填写《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随同预算上报,待项目完成后再进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

2.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预算批复文件精神,柳林县自然资源局涉及预算绩效项目有: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柳林县河道确权定界工作项目经费,矿产资源调查工作经费用,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工作经费,自然资源行政执法队购置费用,庄上村南社村5.29突发灾害应急处置费,单位长期聘用人员经费,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经费,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经费等。

八、名称解释

一、基本支出:基本支出预算是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基本支出预算包括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日常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项目支出分为经常性项目支出和重点项目支出。经常性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履行职能,在日常公用经费定额以外、维持单位运转和完成其他工作任务所必需的支出。重点项目支出:是指中央、省规定的政策性项目支出,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经费,国家、省要求的配套资金,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其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市直预算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五、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政府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把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交由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数量和质量等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政府购买服务是一种契约化的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具有权责清晰、结果导向、灵活高效等特点。

九、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实现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2022年自然资源局部门预算决算及“三公”经费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