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柳林县自然资源局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示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及职责
(一)部门基本情况
柳林县自然资源局为2019年县级机构改革中新组建的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建制,加挂县规划局牌子。其职责由原县国土资源局的职责,以及县发展和改革局的组织编制并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职责,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的城乡规划管理职责,县水利局、县农业委员会、县林业局的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等整合组建而成,是县人民政府主管自然资源、矿产资源、测绘管理的组成部门。
根据中共柳林县委办公室、柳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三定”方案(柳办发〔2019〕47号)文件,局行政编制9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全额事业编制135名,内设机构:综合办公室(党建办公室)、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股、自然资源权益调查股、国土空间规划股、矿产资源管理股、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股。直属事业单位暂定为8个:柳林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柳林县地质灾害防治中心、柳林县国土资源交易中心、柳林县土地勘测规划站(柳林县测绘管理办公室)、柳林县土地整理中心、柳林县地质矿产技术咨询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自然资源发展中心,规划中心;下设10个基层国土资源管理所。
(二)部门主要职责
(一)履行全县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监督检查执行全县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城乡规划、测绘地理信息等政策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二)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组织实施国家统一规范的调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统计标准和制度体系。组织实施全县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统一汇交、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
(三)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组织开展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制定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规章制度。负责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建立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
(四)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健全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加强考核管理。负责指导监督全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五)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全县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组织实施国家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全县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研究提出全县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建议。
(六)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全县主体功能区战略,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开展全县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全县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全县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监督实施城乡规划政策。组织拟订并实施全县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全县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七)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全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全县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拟定组织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
(八)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牵头拟定并组织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全县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全省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九)负责管理地质勘测行业和全县地质工作。组织编制全县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管理全县地质勘查项目。负责全县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全县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十)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县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全县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承担全县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ー)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报批。负责全县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全县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十二)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全县测绘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监督管理全县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全县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全省测量标志保护。
(十三)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制定并实施全县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战略、规划和计划。监督实施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组织实施全县自然资源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负责全县自然资源领域对外交流合作。
(十四)负责全县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工作。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违法案件。
(十五)统一领导和管理县林业局。
(十六)完成县委、县政府、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县自然资源局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一行使全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全县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全县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全县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精简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全县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更好促进和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发展。
二、人员构成
全局机关现有干部职工134人,其中公务员12人,事业人员91人,合同工31人。
三、2021年收入支出决算
(一)收入
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26891926.96元,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59403100.63元,比2020年部门决算减少32511173.67元。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决算26891926.96元,比2020年59403100.63元减少32511173.67元,减少原因是因疫情影响部分工程未完工。
2、政府性基金决算0元 ,2020年0元,与上年相比持平。
(二)支出 2021年支出总计30293341.67元,2020年支出总计37038360.96元,比2020年支出减少6745019.29元。按照支出经济科目分类:1、人员工资2021年支出11900275.40元(其中:基本工资5302279.27元,津贴补贴1901071.38元,年终一次性奖金574712元,绩效工资427132.43元,社会保障费3065599.02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629481.30元),2020年支出12245569.80元(其中:基本工资4151042.86元,津贴补贴1736752.74元,社会保障缴费6003748.41元,年终一次性奖金280613.00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73412.79元),较2020年相比减少345294.40元,减少原因是2021年度涉及人员调出和退休人员。
2、商品和服务支出(公用)2021年支出8969209.56元(其中:办公费1390943.38元,取暖费236880元,其他交通费272000元,公务用车维护费54268.36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165681.62元,福利费184960元,水费8400元,邮电费500元,差旅费32896.20元,培训费2680元,劳务费100000元,委托业务费4520000元); 2020年支出11745081.18元(其中:办公费338618元,印刷费52456元,手续费232元,差旅费37427元,维护费423686.39元,取暖费89040元,其他交通费50000元,公务用车维护费22559.79元,培训费4800元,劳务费1047300元,委托业务费9593186元,福利费771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890元,租赁费5806元,专用材料费980元),与2020年相比减少2775871.63元,减少原因是本单位认真贯彻厉行节约压减非必要开支。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2021年支出510329元,2020年支出504560元,比2020年增加5769元。增加原因是各项基数增加相对应补助增加。
4、资本性支出2021年资本性支出8913527.71元,2020年资本性支出12543149.98元,减少3629622.27元。减少原因是本年度受疫情影响许多项目支出受限。四、“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021年,我单位将继续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减少0运行成本,2021年部门决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支出54268.36元,2020年部门决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支出22559.79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1708.57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21年财政拨款决算支出0元,2021年预算拨款收入0元,2020年财政拨款决算支出0元,与上年相比持平。变动原因: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
2021年财政拨款决算支出0元,2021年预算拨款收入4312元,2020年财政拨款决算支出0元,与上年相比持平,变动原因: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
2021年公务运行维护费:2021年公务用车数量为3辆,2021年预算拨款收入70000元,2021年财政拨款决算支出54268.36元,与2020年的22559.79元,相比增加31708.57元,增加的原因是车辆年代较长,维修增多。
五、政府采购决算情况2021年政府采购244083元,2020年政府采购142880元,比上年增加101203元,增加原因是本部门机构改革将柳林县土地储备中心并入柳林县自然资源发展中心,导致新购置办公用品等。
六、国有资产占有情况本单位公务车辆3辆,价值为343300元,2021年度总资产共计3040150元,其中:通用设备328件:2512150元,专用设备49件:102790元,家具,用具,装具601件:425210元。
七、项目绩效情况
2021年本单位没有重点绩效评价项目。
八、专业名称解释情况
(1)财政拨款: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但国务院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三公”经费:指县直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费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