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林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及主要职责:
(一)单位基本情况
柳林县国土资源局于2002年1月由原柳林县土地管理局和地质矿产局合并组建而成,正科级建制,是县人民政府主管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测绘管理的组成部门。
根据柳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三定”方案,局行政编制12名,全额事业编制128名,内设机构:办公室、规划股、土地资源管理股、地籍股、矿产资源管理股、执法监察股;事业单位3个: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队、自然资源发展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下设15个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中队。
(二)单位主要职责
1.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组织拟定全县国土资源发展规划;开展国土资源经济形势分析,研究提出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政策建议;落实国土资源调控政策及产业政策;参与全县经济运行、区域协调、城乡统筹的研究并拟定涉及国土资源的调控措施;编制并组织实施国土规划;拟定并组织实施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循环经济的政策措施。
2.承担规划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
3.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组织编制实施国土、土地利用、矿产资源、地质环境等综合规划和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等其他专项规划、计划。参与报国务院及省、市政府审批的设计土地、矿产的相关规划的审核。
4.负责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依法保护国土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组织承办和调处重大权属纠纷,负责土地确权,承担各类土地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共享和汇交管理,提供社会查询服务。
5.承担全县耕地保护的责任,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
6.承担及时准确提供全县土地利用各种数据的责任。组织全县国土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组织国家和省、市重大土地调查专项。
7.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
8.承担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
9.负责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实施监察管理,维护矿产资源的开发秩序;负责全县矿业权登记、延续、变更、转让的审查报批工作;发放砖瓦黏土、砂石采矿许可证,组织矿产企业年检,核定并征收矿山矿产资源补偿费;负责矿山关闭的相关工作。
10.负责管理矿产资源储量。负责授权范围内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登记、统计;实施矿产资源储量动态监督管理;负责矿业权评估的监督管理和矿业权评估结果备案管理;检查储量块段的开采回采率、采矿贫化率、选矿回收率的考核;管理全县探矿权市场,负责全县地质勘查资质审核报批和地质勘查行业管理。
11.承担地质环境保护的责任。组织实施全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地质遗迹、矿山以及等重要保护区、保护地;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监测、监督防治地下水过量开采和污染。
12.承担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的责任。指导全县地质灾害应急处理,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13.依法征收资源收益,规范、监督资金使用,组织落实土地、矿产资源参与经济调控的政策措施。依法组织土地、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的征管,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监督全县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资金的收取和使用;负责有关资金、基金的预算和财务、资产管理与监督。
14.推荐国土资源科技进步。组织制定、实施国土资源科技发展规划和人才培养计划;推进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指导国土资源新技术、新方法的推广应用。
15.组织、管理全县基础测绘,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实施基础测绘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县测绘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负责全县测绘市场、测绘成果的管理、确认和质量监督;依法查处测绘违法行为。
16.承担全县人民政府、市国土资源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
全局机关现有干部职119人,行政人员12人,事业人员63人,合同工44人。
三、2022年收入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
2022年预算收入29960287.88元,2021年预算收入15791600元,比2021年部门预算增加14168687.88元,增加原因:因2022年机构改革由住建局执法队调入人员60人,故经费增加。
2.支出情况
2022年支出合计29960287.88元(其中:人员支出7384325.74元,公用支出536888.54元,项目支出22039073.6元);2021年支出合计15791600元(其中:人员支出8384800元,公用支出536800元,项目支出6870000元)。
A.人员工资
2022年预算支出7384325.74元(其中:基本工资2815056元,奖金津补贴1079682元,绩效工资1569946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172003.57元,住房公积金747638.17元);2021年预算支出8384800元(其中:基本工资奖金津补贴545050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175700元,住房公积金601200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157400元)。增减变动原因:2022年人员工资变动涉及人员各部分费用减少.
B.商品和服务(公用)
2022年预算公用经费536888.54元(其中:办公费150000元,差旅费6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000元,公务接待费4200元,福利费174588.54,其他交通费用98100元);2021年预算公用经费536800元(其中:办公费100000元,印刷费20000,会议费10000元,差旅费65600元,培训费2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000元,公务接待费4300元,福利费175400,其他交通费用91500元),增减变动原因:2022年机构改革人员变动。
C.项目支出
2022年预算项目支出22039073.6元(单位长期聘用人员经费1712673.6元,年初预算安排2800000元,其他运转类经费8621600元,特定目标类经费8904800元);2021年预算项目支出6870000元。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2年我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536888.54元,较上年的536800元增加88.54元,增加0.016%。主要原因为在职人员增加导致人头测算的一般公务费、福利费增加。
五、“三公经费”情况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共计1204200元,其中:因公出国出境费用为0元;公务接待费42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115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000元。我单位积极履行党的八项规定,规范三公经费开支。2022年预算“三公”经费支出与2021年“三公”经费相比增加,因机构改革,我局成立自然资源执法大队,我单位在保证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基础上,需采购执法车辆。
六、政府采购
本单位安排的政府采购有:车辆保险费6800元、A4纸39000元,打印机42000元,台式计算机48000元,柜子6500元等。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一)车辆情况:
公车改革后本单位车辆编制数为2辆;截止2021年底,实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地质灾害巡查,各乡镇外出巡查使用;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二)房屋情况:
房屋面积560平方米。
(三)其他国有资产:
通用设备293件,价值为272.05万元,折旧为143.13万元,净值128.92万元;
专用设备48件,价值为13.51万元,折旧为6.5万元,净值为7.01万元;
家具用具420件,价值为43.38万元,折旧为15.53万元,净值为27.85万元。
八、绩效管理情况
1、绩效管理情况
2022年柳林县自然资源局涉及绩效管理的项目有3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总额29960287.88元。同时,实行绩效管理的项目都已设定绩效目标,并填写《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随同预算上报,待项目完成后再进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
2、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预算批复文件精神,柳林县自然资源局涉及预算绩效项目有: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柳林县河道确权定界工作项目经费,矿产资源调查工作经费用,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工作经费,自然资源行政执法队购置费用,庄上村南社村5.29突发灾害应急处置费,单位长期聘用人员经费,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经费,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经费等。
九、名称解释
一、基本支出:基本支出预算是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基本支出预算包括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日常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项目支出分为经常性项目支出和重点项目支出。经常性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履行职能,在日常公用经费定额以外、维持单位运转和完成其他工作任务所必需的支出。重点项目支出:是指中央、省规定的政策性项目支出,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经费,国家、省要求的配套资金,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其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市直预算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五、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政府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把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交由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数量和质量等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政府购买服务是一种契约化的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具有权责清晰、结果导向、灵活高效等特点。
十、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实现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