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林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2022年度部门预算公示说明
为做好我单位2022年度预算及“三公”经费公开工作,提升财务管理水平,更好地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我单位2022年度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公布如下:
单位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柳林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于2013年12月26日成立,正科级建制,现有职工10人,公务用车1辆。按照县机构改革的相关文件和三定方案,本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质量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依据有关规定实施检验检测工作,为推进质量强县提供决策支持、技术支持、服务支持;
(二)发挥区域综合检验检测机构公益服务职能,承担食品、药品、化妆品、农产品、工业产(商)品的监督检验、风险检验等检验检测任务,为加强质量安全监管提供技术支撑;
(三)负责建立、保存及维护全县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承担授权范围内的量值传递工作,执行强制检定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检定、校准、测试工作;
(四)承担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工作;承担农业生产环境要素、农村饮水水质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任务;
(五)开展标准、计量、检验检测等理论技术研究及推广、培训、应用;开展有关标准、规范、技术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服务社会、服务企业;
(六)承办县委、县政府、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柳林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情况
(1)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领导班子现有成员2名:主任1名、副主任1名。中心现有干部职工10人,其中:事业人员10人。
设5个内设机构:
综合办公室
2、质量技术股
3、业务管理股
4、食品药品检验股
5、农产品检验股
6、计量检定股
7、工业产品检验股
二、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1、2022年度收入总计158.925382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
2、2021年度支出总计172.44万元,其中人员工资96.55万元(其中:基本工资29.98万元,津贴补贴及绩效工资36.81万元,养老保险缴费11.36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55万元,基本医疗缴费4.4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21元,住房公积金8.82万元,奖金2.4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1.97万元(其中:办公费6.80万元,水费0.5万元,电费0.58万元,取暖费13.68元,维护费20.96万元,专用材料费7.68万元,劳务费16.08万元,培训费0.79万元,福利费2.44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1.9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52万元);资本性自出3.92万元,为办公设备购置费。
3、预算增减说明:2021年度预算为138.18万元,2022年度较去年增加20.75万元,主要原因是运转经费和人员工资增长。
(二)“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我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接待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2021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4万元,较去年提高2.5%,原因增加了下乡次数。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四)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
本年度政府采购预算4993.28元,其中复印纸采购2400元,公务车保险费2593.28元。
(五)绩效管理情况
1、绩效管理情况
2022年度我单位涉及绩效管理的项目共3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0万元,运转经费10万元,开展业务费20万元,专项业务工作经费30万元。同时,实行绩效管理的项目都已设定绩效目标,待项目完成后再进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
2、绩效目标情况
3、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绩效情况
本单位无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本单位车辆数1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三、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基本支出预算是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基本支出预算包括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日常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项目支出分为经常性项目支出和重点项目支出。经常性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履行职能,在日常公用经费定额以外、维持单位运转和完成其他工作任务所必需的支出。重点项目支出:是指中央、省规定的政策性项目支出,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经费,国家、省要求的配套资金,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其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市直预算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五、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政府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把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交由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数量和质量等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政府购买服务是一种契约化的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具有权责清晰、结果导向、灵活高效等特点。
2022年综合检验检测中心预算及“三公”经费公示(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