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柳林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示情况说明
部门基本情况
(一)人员情况
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共有567人(一正两副),正式在册干部职工53人(参公人员 13人);合同用工514人(县政府批准签订合同13人,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用工501人)。
(二)机构设置
中心改革后根据省市的机构设置结合柳林的实际情况下设12个科室,5个股级事业单位。
(1)12个科室:综合办,财务股,人力资源股,供应股,节能和标准化股,基建工程股,办公用房服务股,公务用车服务股,接待股,保卫股,生活服务科,后勤保障股。
(2)5个股级事业单位:机关管理中心,机关接待中心,县直机关幼儿园,民兵训练基地服务中心,政府车队。
管理范围
1、县政府综合办公大楼,2、市民服务中心办公大楼,3、公安交警检察办公大楼,4、文化大楼,5、民兵训练基地服务中心,6、法院办公大楼,7、纪检委办公大楼,8、城市执法局办公大楼,9、城区交警中队办公楼,10、交通局办公楼,11、不动产登记办公楼。其中:1、县政府综合办公大楼共69个行政事业单位,占全县单位的60%以上。县委县政府办公大楼占地90余亩,建筑面积48996㎡,实用办公面积25167.24㎡。
二、部门主要职责
柳林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前身为机关事务管理局。2019年3月,根据柳编办发【2019】13号文件精神将原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原县接待办公室合并建成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作为县委直属的正科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有: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关于机关事务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对县直机关事务工作的相关规定办法提出意见建议。
(二)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县乡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的编制、配备、更新、处置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县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含房产)的管理、干部职工集中住宅区建设和物业管理、干部周转住房的规划、建设、保障和服务维护、权属登记及日常管理服务工作。
(三)具体承担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办公用房建设、调配和维修;各办公大楼安全保卫、消防应急、车辆停放、监控系统;机关职工家庭的学龄前儿童教育服务;干部职工餐厅的资源调配、运营保障和食品安全监督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四)具体承担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重要公务接待、大型会议和重要活动的接待保障、服务和经费审核、结算、报批工作,配合做好全县各单位公务接待工作。
三、2020年收入支出决算
(一)收入
2020年决算收入为2664.49万元,实际收到的一般预算财政拨款2664.49万元。
2019年决算收入为3672.86(年初预算554.97万元),实际收到的一般预算财政拨款3672.86万元,银行利息收入0.0027万元。与上年相比,实际拨款减少1008.37万元。 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收入决算 2664.49万元。
2、政府性基金决算0元,2018年为0元,与上年度持平。
(二)支出
2020年度决算支出2850.07万元,2019年度决算支出3672.86万元。按照支出经济科目分类:
1、人员工资
2020年支出1891.12万元(其中:基本工资204.59万元,津贴补贴1257.46万元,绩效工资68.13万元,养老保险及社会保障缴费305.56万元,年终一次性奖金15.13万元,住房公积金40.25万元)。
2019年支出1730.89万元(其中:基本工资219.69万元,津贴补贴1076.22万元,绩效工资33.01万元,养老保险及社会保障缴费273.44万元,年终一次性奖金16.32万元,住房公积金43.92万元)。
增加160.23万元,变动9.26%,主要原因为:本年度普调,工资及保险增加,退伍军人安置调入1人。
2、商品和服务支出(公用)
2020年支出871.65万元(其中:办公费53.65万元,印刷费10.96万元,水费4.8万元,邮电费32.85万元,物业管理费32万元,差旅费57.87万元,租赁费4.41万元,会议费98.47万元,培训费0.25万元,公务接待费154.25万元,专用材料费47.02万元,福利费6.1万元,其他交通费15.29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166.38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87.34万元)。
2019年支出1383.56万元(其中:办公费65.93万元,印刷费0.3万元,咨询费1.5万元,水费9.24万元,电费103.04万元,邮电费19.4万元,物业管理费122万元,差旅费67.46万元,因公出国费用2.7万元,维护费218.16万元,租赁费30万元,会议费103.35万元,培训费0.89万元,公务接待费69.7万元,专用材料费1.32万元,劳务费192.86万元,计提福利费11.75万元,其他交通费7.11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203.64万元)。
与上年度相比减少511.91万元,变动37%,主要原因为:(1)因机构改革,民兵基地电费全部并入机关管理中心,我中心不负担,减少103.04万元;(2)2020年将合同工劳务派遣费用计入人员经费中;(3)2020年度因租用新能源汽车,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
3、项目支出
2020年项目支出16.2万元,主要是会议中心云视讯服务费,2019年项目支出201.98万元,主要为公务用车信息化平台建设102.03万元;原柳林宾馆维修项目99.95万元。相比项目经费减少185.78元,92%。四、“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部门决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支出374.58万元,2019年,我单位将继续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减少行政运行成本,2019年部门决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支出325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9.58万元,主要原因为2020年列支2019年7-12月公务接待费,实际三公经费较上年减少43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9年财政拨款决算支出2.7元,2020年财政拨款决算支出0元,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二)公务接待费
2020年公务接待费154.25万元,接待521批次、8475人次,2019年公务接待费决算数69.7万元为1-6月支出,接待210批次、3391人次。因2019年7-12月公务接待费于2020年列支,实际接待费用较上年减少7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0年公务用车数量为11辆,2019年公务用车数量为8辆,更新3辆,财政拨款决算支出220.33万元,与2019年的252.6万元相比减少32.27万元,因2020年度租用新能源车辆,运行费减少。
六、国有资产占有情况本单位公务车11辆,价值292.24万元,房屋0万元,通用设备576.01万元、专用设备44.46万元,家具、用具400.25万元,国有资产共计170.14万元。
七、项目绩效情况2020年本单位没有重点绩效评价项目
八、专业名称解释情况
(1)财政拨款: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但国务院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三公”经费:指县直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费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和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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