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柳林县机关管理中心组建于2004年12月,为独立法人全额事业单位。现有分管领导一名。至今中心共有干部职工279人,其中正式工40人,合同工141人,临时工98人。中心内设18个科室:综合科、考核科、财务科、供应科、事务科、医疗科、文印科、电梯科、会议中心、园林科、宣传文化大楼管理科、公检大楼管理科、原柳林宾馆管理科、监委楼管理科、市民服务中心管理科、防暴队管理科、交通局管理科、保卫科等。

  中心的基本任务是通过对上述部门人员实施科学有效的规划、组织、监督、控制、协调,为各大楼机关安全高效创造条件、奠定基础、提供保障。

  二、部门主要职责

  1、各大楼所有设备的运行及维护(包括水、暖、电、气、消防系统、空调系统、电梯、智能系统等)。

  2、随机性基建工程的管理及维护。

  3、大楼内外卫生区域的管理。

  4、会议中心的所有设备的管理(包括服务、布置、音响、灯光等)。

  5、院内绿化、美化管理。

  6、机关文印、胶印服务管理。

  7、为县级领导提供简易医疗服务。

  8、负责各大楼的安全保卫工作。

  三、2018年收入支出决算

  (一) 收入

  2018财政拨款收入86520317.74元 ,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25921395.52元,比2017年部门决算增加60598922.22元。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决算86520317.74元,比2017年25921395.52元,增加60598922.22元;

  2、政府性基金决算0元 ,比2017年0元,增减0 元。

  变动的原因主要是:(1)、上年度预拨经费12552118.74元,在本年度列支。(2)、本年增加纪委监委办公楼装修、物业、办公家具等费用。(3)、增加市民服务中心投入使用前期费用。(4)、2016年绩效工资1034160元本年列支。

  (二)支出

  2018年支出总计78185575.39元,2017年支出总计27945395.52元,,比2017年支出增加50240179.87元。按照支出经济科目分类:

  1、人员工资

  2018年支出5421048.36元(其中:基本工资2250847元,津贴补贴286010元,绩效工资1883460元,社会保障缴费556515.36元,年终一次性奖金195612元,住房公积金248604元)。 2017年支出3675355.7元(其中:基本工资2084026元,津贴补贴122080元,绩效工资840880,社会保障缴费539324.7元,年终一次性奖金89045元)。增加1745692.66元, 增加变动原因是:人员工资普遍增加,个人职务晋升;2016年绩效工资1034160元在本年列支;2017年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生活补助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中体现。

  2、商品和服务支出(公用)

  2018年支出50169956.78元(其中:办公费3290142.03元,印刷费12436元,咨询费143100元,水费1464932元,电费14463465.71元,邮电费113435元,取暖费6300167.74元,物业管理费3302673.21元,差旅费17017元,维修(护)费17022806.58元,租赁费2630000元,专用材料费86662元,专用燃料费60000元,劳务费1139403.68元,福利费72592元,税金及附加费51123.83元)。 2017年支出15827729.75元(其中:办公费808113.22元,印刷费1200元,水费1363222.4元,电费11063665.74元,邮电费55952元,取暖费210276.02元,物业管理费2087115.74元,差旅费16490元,专用材料费68169.8元,专用燃料费20000元,劳务费79561元,其他交通费用2840元,税金及附加费用51123.83元)。增加34342227.03元,增国原因是:增加加监委楼、市民服务中心、防暴队、城区中队、交通办公区、法院等办公区域的后勤管理,所有公用支出都有所增加。

  3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2018年支出56376元(其中:救济费55176元,奖励金1200元)。2017年支出565808元(其中:采暖补贴138800元,住房公积金243598元,生活补助183410元)。减少509432元,变动原因是:2018年采暖补贴、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在工资福利支出中体现。

  4、项目支出

  2018年项目支出22538194.25元(其中:房屋建筑物购建5371220.25元,办公设备购置11050008元,大型修缮4759322元,土地补偿1036000元,拆迁补偿321644元)。2017年项目支出6824409.07元(其中:主要的项目有大型修缮6824409.07元)。增加15713785.18元。变动的原因是:2018年购置房屋15套,市民中心、监委楼、防暴队办案区办公设备、大型修缮等增加。

  四、“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我单位将继续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减少行政运行成本,2018年部门决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支出0元; 2017年部门决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支出0元,与上年相比减 0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8年财政拨款决算支出0元,2017年财政拨款决算支出0元。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财政拨款决算支出0元,2017年财政拨款决算支出0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公务用车数量为0辆,财政拨款决算支出0元,2017年用车数量为0辆,财政拨款决算支出0元。

  五、政府采购决算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15062514.7元(其中:货物12283301元,工程1979333.7元,服务799880元)。2017年政府采购2536589.84元。增加12525924.86元,主要原因是监委楼、市民中心、防暴队办公设备购置,工程等增加。

  六、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本单位公务车辆 1 辆 ,原值96389元,累计折旧672714.5元,净值29117.5元。房屋构筑物原值6305760.25元,累计折旧628138.4元,净值5677621.85元。通用设备原值8407731元,累计折旧1521794.37元,净值6885936.63元。专用设备原值11785683.45元,累计折旧5426028.54元,净值6359654.91元。其他资产原值844652元,累计折旧844466.81元,净值185.19元。

  七、项目绩效情况

  2018年本单位没有重点绩效评价项目

  八、专业名称解释情况

  (1)财政拨款: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但国务院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三公经费”:指县直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费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沿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和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资金。

 

 

    2018年机关管理中心决算及“三公”经费公示(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