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柳林县档案馆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档案馆全馆核定全额事业编制数10人,实有财政供养人员16人。所有人员全部实行参照公务员管理。其中,干部13人,工人3人。
领导班子现有成员2名:馆长1名、副馆长1名。
内设机构:办公室、编研室、收集征集股、管理利用股、信息技术中心、现行文件中心等6个内设机构。
经费来源全部为财政拨款。
二、部门主要职责
柳林县档案馆,正科级建制,主要职责: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山西省档案管理条例》;依法开展档案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查处档案违法行为;对本县直机关、群众团体、企事业单位的档案室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指导;集中统一管理县级档案资料,维护档案资料的完整,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开发档案信息资源,编纂、公布、出版档案史料,开展档案接待利用服务工作,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三、2021年决算收入支出情况
(一)收入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2164413.13元,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2195722.02元,比上年部门决算减少31308.89元。其中:
1、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64413.13元,与2020年2053656.8元相比增加110756.33元,增加原因为人员调资;
2、2021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为0元 ,与2020年0元相比无增减变化:
(二)支出情况
2021年支出总计2164413.13元,2020年支出总计2195114.64元,比2020年支出减少30701.51元。减少原因:人员减少。按照支出经济科目分类:
1、人员工资2021年支出1816150.43元(其中:基本工资491004元,津贴补贴182106.52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15837.6元,职业年金缴费65191.43,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83572.2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4032.88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8240元,住房公积金179905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23672.8元,年终一次性奖金92588元),2020年支出1476370.00元(其中:基本工资499774.83元,津贴补贴339815.84元,社会保障缴费592191.33元,年终一次性奖金44588.00元),增加339780.43元,增加原因是:年中追加调资。
2、商品和服务支出(公用)2021年支出348262.7元(其中:办公费73123元,差旅费0元,劳务费140255.7元,其他交通费97625元,公务用车维护费930元,福利费17500元),2020年支出718744.64元(其中:办公费158923.89元,培训费2000元,差旅费1093元,劳务费430167.75元,其他交通费108150元,公务用车维护费18410元),减少370481.944元,减少原因:一体化系统故障导致我单位挂往来。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2021年支出0元。
4、项目支出2021年、2020年无项目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为348262.7元,与2020年718744.64元相比减少370481.944元,减少原因:一体化系统故障导致我单位挂往来。
五、“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我单位将继续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减少行政运行成本,2021年部门决算“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决算支出930元,2020年部门决算“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决算支出18410元,相比减少17480元,减少的原因节能增效。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因公出国(境)团组数为0,人数为0,年初预算因公出国(境)费为0元,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接待人数为0,年初预算公务接待费为0元,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无增减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1年公务用车数量为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30元,与2020年的18410元相比减少17480元,减少的原因节能增效。
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书数为0元,较年初预算0元无增减变化,与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元相比无增减变化。
六、政府采购决算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4530元,与2020年政府采购1025元相比增加3505元,增加原因:购买A4纸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2021年本单位资产价值元,主要是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
八、项目绩效情况
因本单位业务单一,2021年本单位无重点项目,故无重点项目绩效评价
九、专业名称解释情况
(1)财政拨款: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但国务院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三公”经费:指县直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费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和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