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柳林县财政事务服务中心决算及“三公”经费公示

一、柳林县财政事务服务中心主要职责

柳林县财政事务服务中心是由柳林县财政支付中心、柳林县财政评审中心、柳林县非税收入服务中心、山西省柳林县函授站、柳林县教育财务核算中心所组建而成,根据柳编字[20212号文件的通知,柳林县财政事务服务中心主要职责:

1承担政府非税收入征缴及财政票据管理等相关事务性工作;

2承担财政资金审核工作;

3对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基本建设投资项目进行预、决算评审;

4承担全县财务会计的业务培训及会计继续教育工作。

二、柳林县财政事务服务中心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情况

(一)机构设置:

我中心共有5个股室,分别为:办公室、函授服务股、审核服务股、非税收入服务股、评审服务股。

    (二)人员构成:

我中心实有在职职工20人,其中:事业副科干部1人员,乡科级副职非领导职务11人,科员7人,高级工1人。均为全额财政拨款。

2021年收入支出决算

(一)收入

2021决算收入总计2432290.83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32283.27元、其他收入7.56元。2020年决算收入总计2000575元,2021年部门决算收入比2020年部门决算收入增加431715.83元,同比增加21.58%。主要变动原因:2021机构合并,本中心由柳林县财政支付中心、柳林县财政评审中心、柳林县非税收入服务中心、山西省柳林县函授站、柳林县教育财务核算中心所组建而成

(二)支出

2021年支出总计2574056.79元,2020年支出总计2030118.88元,2021年部门决算支出比2020年部门决算支出增加543937.91元,同比增加26.79%。主要变动原因:2021机构合并,柳林县财政支付中心、柳林县财政评审中心、柳林县非税收入服务中心、山西省柳林县函授站、柳林县教育财务核算中心所组建,人员支出及费用增加。其中:

1、人员工资

2021年人员支出1983441.19元,(其中:基本工资766320元,津贴补贴712456元,绩效工资20631.81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12120.76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86404.08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4705.44元,其他社会保障费575.10,住房公积金150228元)。2020年人员支出1680604.88元,2021年人员支出比2020年人员支出增加302836.31

2、商品和服务支出(机关运行经费、公用)

2021年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590615.60元(其中:办公费273946.20元,印刷费79720.00元,邮电费7000.00元,差旅费7129.00元,维修费60420.00元,培训费130000.00元,劳务费7920.00元,委托业务费2000.00元,福利费9902.4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578.00元)。2021年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3495142021年商品服务支出比2020年增加241101.60元。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2021本中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0元,2020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三、“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我中心预算数为91000元,决算支出“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支出12578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支出14180元,与上年度相比减少1602元,我单位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减少运行成本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21年我中心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次,处境人数为0人,2020相比

(二)公务接待费

2021年我中心公务接待人数为02020年相比相同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共计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费9万元。2021年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公务用车购置费决算支出数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财政拨款决算支出12578.00元。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财政拨款决算支出14180元,2020年相比减少1602元,我中心坚持厉行节约,减少运行成本

、政府采购决算情况

2021政府采购类项目91210.00元。2020年政府采购0元, 主要变动原因本年度购置办公设备。

、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本中心国有资产962360.80元。其中:房屋建筑物购建 0元,;专用设备购置 0 元;大型修缮 0 元,一般公务用车3辆,价值385539元,其他固定资产576821.8

六、机关运行费用情况

本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项目绩效情况

2021年本中心没有绩效评价项目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评价说明

2021本中心没有重点绩效评价项目。

、专业名称解释情况

1)财政拨款: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但国务院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三公”经费:指县直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费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和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资金。

本级决算和所属单位决算在内的汇总决算

柳林县财政事务服务中心无下级预算单位,本级决算公开即是汇总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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