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市委关于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县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办法和实施意见。
2、负责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各民主党派、群众团体机关(以下简称党政群机关)及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3、研究拟订全县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县本级机构改革方案及实施意见。
4、负责县级党政群机关机构改革的组织实施、“三定”规定审核;负责县级巡察办以及纪检监察派出机构的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日常管理工作;研究协调党政群各部门之间以及党政群各部门与乡镇之间的职责分工和职能调整,科学配置各部门的职能。
5、负责县级党政群各部门的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的调整。
6、在全县各级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建立机构编制管理证制度,组织实施《山西省机构编制管理证》工作。
7、研究拟定全县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方案;审核县委、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审核县直副科级以上和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审批县直各部门所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
8、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建立机构编制管理与财政预算管理相互协调的约束机制和监督制度;负责县级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结构管理,审核新增人员编制使用情况,负责全县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统计工作。
9、指导和监督检查全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拟订我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规则和工作制度。负责县本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负责县级机关和县委编办直接管理机构编制的群众团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和证书发放工作。
10、承担推行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职责。
11、对全县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及机构改革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报告县委编委及县委。
12、将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等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全部划归县委编办。
13、完成县委和县委编委交办的其它任务。
14、职能转变
县委编办要强化党对机构编制和机构改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承办党政群机构职能编制工作,根据优化协同高效要求审核部门“三定”规定,推动部门深化职能转变。加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推动事业单位进一步强化公益属性。
15、职责分工
县委编办与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职责分工:县委编办负责组织推进和完善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统筹协调权责清单管理和执行情况监督。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配合推进和完善权责清单制度,具体承担县级权责清单梳理规范、动态调整等相关管理工作,对部门和乡镇权责清单管理工作进行指导。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
中共柳林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简称中共柳林县委编办)为党委口正科级行政机关,设有4个内设股室,分别为:综合股、机构编制股、监督股、登记管理股。
(二)、人员构成
共有财政负担人员15人,其中:行政11人(含参公人员2人,机关工人2人),全额拨款事业人员4人。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22年预算收入172.750092万元;支出172.750092万元;2021年预算收入161.8000万元(含项目支出10万元);支出161.8000万元;2022年预算收入、支出比2021年预算收入、支出增加10.95万元。
其中:一般基本支出172.750092万元;
另按照支出经济科目分类:
1、2022年工资福利支出152.797158元(其中:工资奖金津贴100.497400万元,社会保障缴费26.074629万元,公积金16.012429万元,工资福利10.212700万元)。2021年工资福利支出12.23656万元(其中:基本工资53.6856万元,津贴补贴33.8900万元,社会保障缴费23.4200万元,绩效工资7.8500万元,奖金3.5200万元)。
2022年人员支出比2021年人员支出122.3656万元增加30.4315万元。
增减变动原因是:2022年预算中我单位增加工作人员2人,社保公积金等预算相应增加,使工资福利支出总额增加。
2、2022年项目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021年预算10万元,增减变动原因是:我单位2022年暂未安排工作项目,未申请项目资金。
二、“三公”经费情况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2.5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2.6万元;比上年度减少了0.1万元。
增减变动原因是:本年度按县财政有关规定,未安排公务接待费。只有公车运行费2.5万元。
1、因公出国出境0元,与上年一致。
2、公务接待费用0元,2021年0.1万元,减少了0.1万元
增减变动原因是:我单位本年度未安排公务接待预算。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2021年公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比上年度一致。
增减变动原因是:按照县财政相关规定限额预算。
本年度公车购置数为0辆,与上年一致;
本单位现有公车保有量为1辆,与上年一致。
三、机关运行费
2022年机关运行费(公用)19.952934万元(粗略分为:办公费17.297934万元,委托业务费0.15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2021年机关运行费(公用)18.1915万元(其中:办公费23300元,印刷费10000元,邮电费5000元,差旅费5000元,公务接待费1000,福利费32715元,委托业务费22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000元,其他交通费77700元)。
2022年机关运行费(公用)比2021年商品和服务(公用)增加1.7614万元。
增减变动原因是:2022年因工作人员增加,办公经费按工作人员数量相应增加。
四、政府采购情况
本年度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0元,4.8万元,上年度政府采购预算47300元。比上年度增加0.1万元。
增减变动原因是:增加了办公设备(电脑、打印机)的购置费等。
五、绩效管理
我单位当前未安排需要绩效管理的项目经费。人员绩效管理按照单位相关绩效考核制度进行。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单位无其他国有资本占用情况。
我单位现有固定资产原值36.6465万元,累计折旧20.626953万元,固定资产净值16.019547万元。
七、其他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2022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2022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2022年预算支出总表
四、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2022年一般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表
八、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表
十、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统计表
(详见一体化系统导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基本支出预算是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基本支出预算包括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日常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项目支出分为经常性项目支出和重点项目支出。经常性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履行职能,在日常公用经费定额以外、维持单位运转和完成其他工作任务所必需的支出。重点项目支出:是指中央、省规定的政策性项目支出,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经费,国家、省要求的配套资金,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其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市直预算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五、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政府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把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交由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数量和质量等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政府购买服务是一种契约化的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具有权责清晰、结果导向、灵活高效等特点。